被悟空出行CEO炮轰“六大恶行”,罗永浩回应:求转发,等起诉
这边罗永浩跟郑刚回应“有来有回”,那边悟空出行创始人胡显河也下场站队了。
9月12日,悟空出行创始人胡显河微博发声,以《公开声讨网络大妖怪罗某浩的六大恶行》的发文力挺悟空租车的第一个天使投资人——郑刚,并带上标签“悟空租车CEO棒打罗某浩”。
文中,胡显河表示“罗永浩之恶,人人得而声讨之”。
他对“郑刚给了悟空租车10年的陪伴和支持”感激不尽,也表示“郑刚被一个众所周知的网络大妖怪罗某浩欺骗了、欺负了,不仅遭受了物质上的巨大损失,还遭受了精神上的网暴,出于道义,我们今天公开站出来声援郑刚,公开声讨这个网络大妖怪罗某浩。”
这几天,他细看了罗某浩在网上的历史言论和视频,尤其是他对俞敏洪、对郑刚的发言和回应,整理出来罗某浩的六大恶行:
第一大恶行:中国网暴第一人,著名“双标”,网络大妖怪;
第二大恶行:忘恩负义,现代版陈世美;
第三大恶行:金蝉脱壳,过河拆桥,背信弃义,毫无体面;
第四大恶行:偷换概念、扭曲因果,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愚弄大众;
第五大恶行:真还传是虚,为了更好的捞钱是实,假英雄,真利己主义者;
第六大恶行:创业项目无一成功,浪费社会资源,却毫无自省。
对于这些“恶行”,胡显河还收集了“全部取自网络公开信息、与罗某浩有深入接触的人(包括郑刚)对我分享的信息,及最近郑刚和罗某浩网上互撕的公开内容”的事实和证据,并表示“请大家一起看看,如果不足以证明罗某浩有这六大恶行,欢迎反证”。
对此,罗永浩转发了胡显河的此条微博,并回应:“泼脏水的流氓文章,原出处在这里,这人的微博没什么人看,大家帮忙转发一下,多谢。转发数够了,就可以打官司起诉他了。”
公开资料显示,悟空租车是脚印兄弟(北京)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品牌,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由五位汽车、互联网及IT行业资深高管、北大/清华MBA同学联合创立,依托移动互联网技术,打造互联网租车聚合平台,向用户提供实惠又省心的租车服务,服务品类包括短租自驾、长租、企业用车、包车、保险代步车等。
胡显河为悟空租车创始人兼CEO,为北京大学2006级MBA,于悟空租车持股比例为15.4071%。
天眼查显示,紫辉创投于2015年2月跟4月拿到了紫辉创投跟金科君创近2000万元天使轮融资。随后,博将资本领投的2016年A轮融资,真格基金、360周鸿祎胡欢夫妇的个人投资基金跟投,紫辉创投亦再次带资进场。
以下为胡显河《公开声讨网络大妖怪罗某浩的六大恶行》全文:
第一大恶行:中国网暴第一人,著名“双标”,网络大妖怪
罗某浩其人,极其擅长语言攻击和公开辱骂、诽谤、诋毁、污名化对手和不同意见的网友,随便翻一翻他历年网络公开发言,我们一搜就能搜到。他常用的攻击性口头禅,比如:问候对方妈妈还分大小的“艹你ma、傻Bi、傻X、傻子”等,贴标签攻击对手的“白痴、蠢货、笨蛋、精神病、贱货、日、流氓、智障、人格缺陷、落水狗、病态、幼稚、装疯卖傻”等,冠以对手 “侮辱、中伤、诽谤、诋毁、攻击、邪恶、恶意、虚伪、狡诈、阴险、泼脏水、撒谎、欺诈、无耻、满嘴脏话”,等等污名。几乎能想象到的所有脏词、秽语,罗某浩张口就来,反复使用。他自拥网络舆论之利器,不行善积口德也罢,却干尽攻击他人之缺德事。网络是有记忆的,是公开的他不可否认的事实。依我看,罗某浩就是不折不扣的中国网暴第一人。(奇怪的是他这样的恶劣网暴典型为啥没有被各个平台限制;相反,对罗某浩的讨伐檄文或者只是表达一下对罗某浩的不满,常常会导致网友的帐号直接被限流封号。)
用心理学的原理来讲,一个人的语言就是他内心思想的折射,他满嘴的这些骂别人的脏话,折射的恰好是他自己内心的无比肮脏。这方面不了解的同学推荐去看一看行为心理学相关的书籍,例如《非暴力沟通》。
但是,最最匪夷所思的是,一方面他穷尽了上面所有这些脏词秽语恶意攻击了无数人,另一方面他娴熟地运用诡辩之术反咬一口,让广大网友相信是别人在这样攻击他,他才是那个受害者。不仅如此,他还通过极其夸张的自我吹捧、标榜、美化,在过去很多年成功的将自己包装成“理想主义者、正直、体面人、讲原则、有道德洁癖、诚信榜样、真还传”的人设,并且只要别人一质疑他,他的大字报回应标题基本都会说是别人对他造谣、辱骂、诽谤、精神有问题。合着就只许你肆意造谣、辱骂、诽谤、诋毁别人,就不许别人说你的不是。
这真正的是对别人的要求永无上限,对自己的放纵毫无底线,对别人的诋毁毫无底线,对自己的吹捧永无上限。罗某浩实在是千古罕见的驰名“双标”、网络大妖怪。除了上面的网络公开事实,接下来我们进一步摆事实、讲证据:
事实一:
在董宇辉、俞敏洪事件中,罗某浩赤裸裸的辱骂、诋毁、诽谤、污名化,给俞老师硬贴上“铁公鸡”、“铁老师”的恶意标签,给东方甄选贴上“最不公平、最荒唐、最欺负压榨年轻人的现象级公司”标签。但是,但凡有点判断力的人都会承认,俞老师这么多年持续创业的成功、俞老师对公益的投入、对年轻人才的培养、对社会就业的贡献、树立的道德品质榜样、著书立说等,哪一项贡献不是罗某浩的百倍、千倍、万倍,罗某浩有持续创业成功吗?罗某浩有真的公益付出吗?罗某浩有培养人才吗?罗某浩有道德品质吗?罗某浩和俞敏洪相比,什么都不是。
但是,现实是什么呢?即便是在这么确凿的历史事实基础之上,罗某浩还是能携其大网红的优势,网络舆论之利器,利用其高超的诡辩技术和毫无底线的极端用词,在仅仅抓住了东方甄选对待董宇辉初期阶段的一点点管理瑕疵上,且并非俞敏洪直接过错,罗某浩就趁机打着“为年轻人主持公道”和声援董宇辉的旗号,穷尽其肮脏不堪的手段,无耻地把俞老师踩成一个十恶不赦、吝啬之极的大坏蛋,而无数不明真相、缺乏判断力的网民却信以为真,铺天盖地的网暴俞老师。但幕后推手的罗某浩才是那个十恶不赦的大恶人、大坏蛋、大妖怪。
好在,伴随24年罗某浩自鸣得意地发起第二轮对俞老师的恶意攻击,越来越多的人终于醒悟,看清了罗某浩的真面目,原来那个天天说对手和无良媒体辱骂、诽谤、诋毁他的罗某浩,才是那个长期持续辱骂、诽谤、诋毁、污名化、网暴俞老师等的施害者。过去十多年来,俞老师对罗某浩的恶意攻击从不还手,让大家误以为是罗某浩有理,现在才明白,原来是俞老师不屑于与这种跳梁小丑对骂。
论舆论影响力,俞老师丝毫不比罗某浩差,但是,俞老师从来不把这种舆论影响力拿来作恶,拿来肆意攻击别人,拿来肆意为自己捞钱。所以,罗某浩现在再也不敢针对俞老师了。但郑刚就没有这么幸运了。
事实二:
在锤子手机投资人郑刚23年1月7日第一次公开谴责罗某浩之后,郑刚声讨罗某浩还有一次脱口秀的短视频、3篇公开长文、几次采访和几次直播,其中所有的内容,核心表达的是对罗某浩在锤子科技还债和经营方面的质疑,用词最狠的,也就是“不地道、不体面、不道德、不感恩、罗世美”这样几个词,也会很克制的质疑罗是不是触犯了法律,充满了书生和儒雅的气息。
但是,反观罗某浩呢,在针对郑刚的5篇长文回应和一系列直播、短视频中,充满了各种脏话、辱骂、诋毁、污名化用词,包括“大傻X”、“大坏X”、“恶意”、“邪恶资本家”、“巨婴资本家”等等,算了,还是截取一段原话吧:“对那些因为输不起投资风险,跟我穷尽手段耍流氓的公司投资人债主,私下生气归生气,也无一例外地都选择了替公司对他们还债。但很多对现代公司法和商业伦理一无所知的大傻x,和假装一无所知的大坏x,对这种甚至放到整个人类现代商业史上都难得几回见的诚信精神的样板案例,也要无穷无尽地造谣、诽谤、泼脏水、下黑手。”罗某浩微博原文
事实上,在郑刚和罗某浩的互撕过程中,始终保持克制的是郑刚,无所不用其极辱骂、诽谤、诋毁、污名化攻击郑刚的是罗某浩;同时,以极端的厚颜无耻、狂妄自大标榜自己“光明磊落”、“不同寻常的情感和道义”、“放到整个人类现代商业史上都难得几回见的诚信精神的样板案例”的也是罗某浩,因为这些对对手极端恶意的用词和对自己极端标榜的用词更容易像钉子一样钉入网友的心智,留下记忆,再加上一些似是而非的所谓事实回应,于是,无数没有辨别力的吃瓜群众或没有时间去细思量的网友就只记住了这些极端词语,从而觉得是罗某浩有理。
郑刚只是一个早期基金投资人,罗某浩则是一个号称有6300万忠实粉丝的大网红,在这场不对等的互撕中,就像俞老师一样,即便郑刚是那个给罗某浩巨额的投资和借款的损失巨大的人,是真正的受害者,但是罗某浩自始至终都是把自己塑造成受害者,甚至还是真还英雄。实际上罗某浩才是那个施害者、大坏X、大妖怪。
这就是罗某浩的双标。但是,公道自在人心。我看到的,郑刚身边的朋友,郑刚投资过的创业者,包括我,现在都在毫无保留的站出来支持郑刚,声讨罗某浩。不管你罗某浩如何诡辩,如何善于操纵舆论,你一定会被钉在耻辱柱上。
事实三:
自罗某浩有网络发言开始,这些年来根据网络公开实证可查的记录,罗某浩攻击了无数人。除了当下被攻击最狠的俞敏洪和郑刚,还包括:
罗某浩入职新东方之前就开始攻击当年新东方的大部分同事,不信,大家去搜罗某浩2000 年写给俞敏洪的那封万言求职信,很容易搜,绝无虚言;
罗某浩离开新东方之后,在长达十多年的时间里,从未间断过对新东方和俞敏洪的攻击,这些都有很多网上的证据,大家搜一搜也都能看到;
罗某浩攻击过王自如,让王自如颜面尽失,他完胜;
罗某浩也攻击过周杰伦,骂人长得丑,歌词烂,骂方文山给周杰伦写的歌词狗屁不通;
罗某浩攻击对象最多的还是针对网友:在与无数网友及粉丝的互动交流中,面对不同的声音或批评,罗某浩常常恼羞成怒、暴跳如雷、言辞偏激、频繁爆粗口,傻X/傻B/贱货/白痴这类的张口就来,甚至骂网友“是的,刚ri完你ma回来”,很黄很暴力!上面网络截图为证。
罗某浩攻击过国货,例如说花钱买问题多多的国货是“贱*”;下面网络截图为证;
罗某浩攻击过我们的传统文化,说“回家过年,是中华民族的大S*B陋习。”下面网络截图为证;
你以为这就够了吗?no no no,罗某浩也攻击过国家和邻国,2011年7月20日他微博公开原话是“zg可能是地球上唯一一个具有浓郁的傻*岛国气质的大陆型国家,狭隘、无知、脆弱和二逼的程度直逼大夜郎民国(即韩国)。作为一个棒裔中国人(或中籍帮人?),我经常感到无论在这两个国家中的任何一个地方生育后代,都是罪孽深重的事情。”下面网络截屏为证;
你以为这就够了吗?no no no,罗某浩还攻击过亚洲:“没有日本的话,亚洲是不值一提的。”(当然他还无意中泄露了他是多么没有底线的精日、舔日。)下面网络截屏为证。
这些事实和证据够多了吗?不够的话,大家自己网上去搜吧!虽然罗某浩已经大规模删除了很多他以前的言论,但是,互联网是有记忆的,很多证据早已被截屏保存取证。
结论就是:二十多年来,罗某浩从未停止过网络暴力,也没有罗某浩不能攻击的人乃至国家;而且,罗某浩每次和人骂战,都是罗某浩对,被攻击的人错,罗代表正义,被攻击的人代表邪恶,不仅邪恶,而且要么是傻X,要么是“铁公鸡”,要么是“精神病”,被攻击的人必须戴上一顶罗某浩为其扣的最邪恶的帽子,否则罗不会善罢甘休!可怜这些被攻击的人。
貌似已经没有人能战胜这个中国最大的网暴狂人了,罗某浩已经无敌于天下了,用罗自己的语言就是“我是中国绝无仅有的红了20年的网红”,“我就是流量本量”,言下之意,你们谁敢质疑我,我轻松干死你们!
罗某浩这只网络大妖怪真的没人能收拾了吗?红悟空不信邪,红悟空在此出战。红悟空专打妖魔鬼怪。对,为了打罗某浩这个网络大妖怪,我自封“红悟空”,公开宣战。
下面,我将用事实和证据来证实罗某浩的另外五大恶行。要稍微说明的是,如果我的用词也有一些偏攻击性,那一方面都是这几天看罗某浩的回应文章和视频看多了受到的污染和影响,另一方面,是我觉得对待恶人,就不要做善人,就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否则“以德报怨,何以报德”?再说了,我也不是唐僧,我是悟空。因此遣词造句上如果影响了大家的阅读心情,我先向大家道个歉,请大家关注事实和证据就好。
第二大恶行:忘恩负义,现代版陈世美
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这也是放之全球的普世价值观。但是,罗某浩这个人,没有感恩之心,只有忘恩负义。事实如下:
事实一:
当很多人指责罗某浩忘恩负义的时候,罗某浩有一段经典视频回应,那就是:企业和员工之间是契约关系,是利益关系,是共赢关系,我付出劳动你给我报酬,谈什么感恩,谈感恩就是邪恶。听起来很有道理,但是呢,他自己或许出于内心深处或许还存有的一点良知,又马上举了个什么算知遇之恩的例子:你写了本书,找了个出版社出版,不火;但是,另一个出版社觉得你的书不错,给你写了个推荐,让你这本书火了,这个可以算知遇之恩。好有道理的。
那么,我们就用罗氏逻辑来谈一谈,俞老师对罗某浩有没有知遇之恩?
事实:罗某浩作为一个1989年高二辍学的初中毕业生,在2000年12月他28岁给俞老师写万字求职信之前,他自己求职信里讲的,做了无数的事情,但一事无成。而按新东方当年的招聘标准(大学本科),他有没有资格站上新东方讲台教英语?答案显然是没有。但是,罗某浩怎么获得这个资格的?是因为俞老师给了他机会,并且在他两次试讲失败后,再次央求俞老师,俞老师第三次给他机会,他才在2001年得以站上新东方讲台,才开启了他6年在新东方还算光鲜的职业生涯,也为他后来的离职创业积攒了足够的资本和经验。这算不算知遇之恩?
但凡社会正常人,就会算,用罗氏逻辑,很明显也应该算,但罗某浩说这不算,原话是“给了我个机会是真的,但是你恩就别提了哈”,继而“感恩个屁”。更恶心的是,罗某浩你不承认俞老师对你有恩也可以,你可以在接下来的十几年里不断的攻击俞老师吗?你可以不承认这个知遇之恩,你起码的道义何在?
我个人也同意,企业和员工之间首先是契约关系,是利益关系,是共赢关系,但是,但凡有正常社会伦理良知的人,应该都认同,企业与员工之间也是互相成就的关系,企业应该感恩员工的付出和贡献,员工也应该感恩企业给予的机会和舞台,互相成就,哪怕离开了也互相感恩,不是最美好的企业和员工的关系吗?而不应是毫无感恩关系,这不符合过去,也不符合当下国内的精神文明,也不符合今天这个时代的普遍价值观。
但罗某浩很邪恶的点在于:他偷换概念,用“企业不应该(单方面)要求员工感恩”这个正确的论点,成功转移了视线,让大家忽略他这个人毫无感恩之心,只有忘恩负义的做人本质。甚至,不由得我们不怀疑的是:基于罗自己也承认自己是资本家,罗是不是也以此为借口,在他所创办的企业里,毫无对员工的付出和贡献的感恩之心,甚至理直气壮、肆无忌惮的压榨员工呢?反正这些年我们只听过新东方待遇如何好,如何人才辈出,从来没听过罗某浩的企业员工待遇如何好、培养了什么人才。
建议罗粉增加判断力,擦亮眼睛,看清罗某浩的真面目。这是为什么罗某浩攻击人的那些话和自证清白的那些话听起来总是那么有道理,没点判断力的很容易被他“偷换概念”洗脑带沟里帮他数钱助纣为虐还觉得很自豪。后面第四条恶行会进一步举证。
事实二:
罗某浩2021年7月7日微博亲口所述,新东方在2001年在他上岗的第一年就给了他70万年薪,这个年薪高不高?罗自己查的北京2001年的社会平均年薪才1.8万元,罗的报酬是社会平均年薪的39倍,新东方给罗某浩这样的报酬即便不算恩,算不算很对得起他?但凡社会正常人,就应该感恩这样的回报,但罗某浩说不需要,这是我应得的,而且还太少了,甚至,在离开新东方后还要骂俞敏洪是铁公鸡、铁老师。
当然大家猜测,是因为罗某浩离开新东方就上市了,因为没有拿到新东方的原始股,罗怀恨在心,是吗?那这里不得不说的另一个事实是,罗某浩号称自己是新东方30年来最优秀最有影响力的老师,没有之一,言下之意,他对新东方的贡献不可替代、大得不得了,事实呢?事实是:罗某浩离开新东方后的近20年时间里,新东方的发展只快不慢,丝毫未受影响;而罗某浩自己创办的英语学校有他自己这块值“几千万广告费”的金字招牌力挺,居然招不来学生听他讲段子,办不下去了,关门倒闭了。所以,罗某浩对新东方的价值并没有他宣称的那么大,新东方给他的报酬也完完全全足以配得上甚至超越他。你不感恩也就罢了,你不断攻击俞老师,给俞老师扣上铁公鸡、铁老师的帽子,这就实在太负义了!
不管罗某浩如何诡辩,你今天所有的成就都受益于在新东方6年的锻炼和成长是事实,新东方当年待你不薄是事实,你离开新东方之后从未间断对新东方和俞老师的嘲讽、攻击也是事实,你毫无感恩之心、忘恩负义是铁证如山、不可否认的事实!
事实三:
郑刚是罗某浩锤子科技创业项目的早期投资人,也是最重要的投资人,他以一己之力投了罗某浩锤子科技ABC轮共1.62亿,并且,在罗某浩要沉船求救于郑刚时,先借给他1500万元,不够罗再求救,郑刚又把自己房子做担保抵押给银行贷款给他1900万;郑刚在锤子手机多次新款发布时,自掏腰包给身边的人免费送了近千部手机,对罗某浩是掏心掏肺的支持,在所有锤子手机投资人里,也是支持和贡献最大的投资人,可以说,没有郑刚,就不会有罗某浩6年做锤子手机,以及一次次光鲜发布会展示自己口才的机会。这是不是对罗某浩的恩?但罗某浩是完全不认的。罗某浩是怎么做的呢?
2020年底,罗某浩借锤子科技的平台做交个朋友还说了“真还传”段子以后,声名鹊起,成功立了真还传人设,也有能力还债了,郑刚就找罗某浩说,因为他也有困难了,因为郑刚之前投资赚的钱不但投罗某浩打了水漂,郑刚个人还因为用两只基金借款给罗某浩1500万元导致基金LP要求甚至诉讼郑刚退基金的钱(实际总退回8000万元左右),郑刚就找罗某浩商量是不是能把1500万还他救急退给基金LP,但罗某浩说完全不行,要到3~4年以后才可以,并安排了他的合伙人用区区250万就把郑刚打发了,并让郑刚签了个人借款协议(根据罗某浩后来的系列行径,我大胆猜测250这个数字是不是罗刻意选择的?暗示郑刚250?太邪恶了),并在后来矛盾激化后立即起诉了郑刚。(详见我的视频内容《曾All in投资罗某浩的刚叔为何和罗某浩反目成仇?》)
郑刚本来是一个出色的天使投资人,但投资罗某浩并借款罗某浩之后,导致他自己陷入前所未有的困难,罗某浩有能力还钱,但却不还,并且在后续一系列矛盾升级后以各种方式污名化郑刚为“邪恶资本家”、“巨婴资本家”、傻子、私德有亏等,无所不用其极。如果这都不算忘恩负义,那什么算忘恩负义?
不管你如何用你的高超口才诡辩,你无法否认的事实是:郑刚毫无保留支持你在先,你从头到尾没有给予郑刚任何回报且欠债未还是事实,否认郑刚还用房子担保抵押贷款给你,你更进一步携网络舆论之利器大肆诋毁郑刚在后,这就是现代版的陈世美,人人得而声讨之。
换位思考,但凡有点人性的人,如果别人投资给你1.62亿的投资你糟践完了打了水漂,并且还借了你1500万元给你你没还,即便对方骂你,你也该受着。你有什么资格对骂?
俞老师对你的知遇之恩你不认,多年后针对新东方给你的舞台和超高薪酬,你搬出“企业就不应该单方面让员工感恩”的“正义之辞”而不认,投资人对你的巨额投资和借款你也不认为有恩,那么,请问罗某浩,还有什么样的事情你认为算得上恩?
罗某浩做人的事实就是毫无感恩之心,只有忘恩负义。罗某浩就是典型的现代版陈世美。
第三大恶行:金蝉脱壳,过河拆桥,背信弃义,毫无体面
事实:锤子科技曾在2020年3月公司法人代表由罗某浩变更为温洪喜。2022年10月公司法定代表人再由温洪喜变更为管志良。这个公开资料都可以查到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变更,据郑刚所述,是因为2020年锤子科技及罗某浩已涉及多起潜在债权股权诉讼及仲裁,罗某浩跟股东提出,为了更好的还债需要变更法人代表,多数股东包括郑刚基于对罗的信任,签字同意了,并且没有附加任何其他书面要求。正是这个不可逆转的法人代表变更,才让罗某浩得以金蝉脱壳,得以逃避大部分的企业法人该承担的责任,并进而敢逐步露出獠牙,向所有投资人股东叫板,才敢对郑刚全面攻击。
这个从法人代表变更,到欠钱不还,再到诋毁投资人/老股东的过程是极其恶劣的,法人代表如果不变更,只要老股东不同意,罗某浩做交个朋友直播带货的连机会都没有。如果大家不了解法人代表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尤其是在企业失败时要承担的责任,推荐大家去学习一下,《公司法》或网上资料都很多。
如果说郑刚等受到伤害的老股东有错的话,错就错在当初同意罗某浩变更法人代表的时候,他们没有与罗某浩签订书面的限制条件,错就错在他们相信了罗某浩真还传的人设和骗人的鬼话,给了罗某浩金婵脱壳的机会,才能给罗某浩这条蛇后来肆无忌惮的反咬农夫的机会。
但是,罗某浩你是承诺了要更好的还债的,也是因为你说为了更好的还债才请求股东们同意你变更法人代表的,但是你更好的还债了吗?在最支持你给予你帮助最大的郑刚因你而深陷困难且你也有能力还债的2020/2021/2022年,你为什么不优先还郑刚的1500万的债呢?给了你那么大支持的老股东的债你不优先还,你先还了谁的债?你为啥先还其他债权人的债不还郑刚的债?甚至针对你惹不起的国资股东的股权“主动”承担起债务责任?股权偿还优先于债权?郑刚无法理解,但凡正常人也无法理解。
不管你如何利用你高超的诡辩技术,但不容掩盖的事实是:对于巨额投资你并借款给你的老股东而言,你的行为是不是最典型的先哄骗老股东让你金蝉脱壳、再过河拆桥,背信弃义,毫无体面?是不是?
第四大恶行:偷换概念、扭曲因果,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愚弄大众
罗某浩极擅长偷换概念、玩语言文字游戏,并借助其高超的诡辩技术,达到扭曲因果、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愚弄大众的效果。很多罗粉也正是不清楚这一点,很容易被他洗脑,被他带节奏,还认为他说的好有道理,完全失去了判断力。下面我们一个一个来看罗某浩是如何偷换概念、扭曲因果、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
1、偷换概念事实
我在罗的第二大恶行里列举了一个案例。这里再列举一个案例:关于郑刚拿房子抵押给银行贷款给罗某浩救急的事实真相。
罗某浩首先是在直播间矢口否认这件事!大家可以去找罗某浩和郑刚的视频(罗某浩已经开始大面积删除他的视频了,要抓紧看。当然,郑刚有录屏保存)。
时隔多年,罗某浩侥幸地以为这个事情应该没有任何痕迹了(大概率也以为微信对话留存都没了吧),赌定郑刚手中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他曾抵押房子借款给罗某浩的事情。所以才敢心神气定,振振有词地当众撒谎,矢口否认郑刚曾经抵押房子贷款给他,并且反说郑刚撒谎。但人在做天在看,老天爷保佑,幸好郑刚找到了当年的微信对话,并在24年9月4日直接把当年罗某浩求郑刚借钱,且郑刚抵押房子从银行贷款给他的证据直接摆到了网上(详见“紫辉刚叔的视频”9月4日视频号内容),直接证明是罗某浩在撒谎,而不是郑刚在撒谎。
然后,我们来看罗某浩是怎么偷换概念、想为自己洗白的。9月6日,罗某浩再次长文回应郑刚,是这么说的:
“关于郑刚说“我抵押了自己的房子借给老罗1500万,结果就连这个钱,老罗都赖着不还”的事实:当年锤子科技生产资金紧缺的时候,跟北京某银行有经营性贷款。银行要求我们提供资产抵押,我的一个老朋友帮忙提供了三套房子做抵押,郑刚也帮忙提供了一套房子做抵押。用四套房子做抵押,锤子科技共取得经营性贷款4900万。但这些贷款在锤子科技出事前,早就还给了银行(最后一笔贷款的还款日是2018年2月6日),并且四套房子的抵押也相应地早就取消了。 郑刚虽然很清楚这些事实,但之前为了道德绑架我,为了表演悲情误导公众,故意张冠李戴制造混淆,把紫辉借给锤子科技的那1500万(而且原来还是双方协商同意过要做债转股的钱),说成是他抵押房子借给我的钱,让人误以为我个人对他赖账,让人误以为我要赖掉他抵押个人房子来救命的钱,甚至让很多人误以为那房子现在还在抵押中,赎不回来。”郑刚微博原文
各位看官,请注意如下事实:
首先,这个回应,罗某浩从否认郑刚曾抵押房子从银行贷款给他救急,到不得不承认有这回事;其次,他说是郑刚故意张冠李戴制造混淆,把紫辉借给锤子科技的那1500万说成是他抵押房子借给他的钱,但是,请问罗某浩,你明知道郑刚之前的确有抵押房子借你钱的事情,在郑刚9月4号摆出证据之前,你自己是怎么表述的?你对着所有直播间的观众,并且借助交个朋友几千个视频矩阵号,疯狂传播了一轮“说郑先生质押了房子借给我1500万,这是他在网上为了给我制造道德上的压力,故意撒的谎,没有的事”“郑先生赤裸裸的撒谎,他说紧急的什么质押了房子来救公司的命,没有的事,网上说我赖账,这些人是胡说八道,你们怎么每次都错,哈哈哈哈”,请问,你在之前的视频里怎么只提那1500万的借款而只字不提郑刚的确担保抵押过房子让银行贷款给你1900万的事儿?你为什么之前不提这1900万的事儿郑刚一晒证据就赶紧承认并澄清?明明是你刻意张冠李戴偷换概念以达到你可以信誓旦旦说“郑刚没有抵押房子借你1500万”的目的,你反而倒打一耙说是郑刚张冠李戴故意混淆这两笔款以给你制造道德压力。
事实上,郑刚自己从来没有说过那1500万借款是拿房子抵押的借款,但郑刚的确说过他当初拿房子担保抵押了贷款给罗某浩,外部媒体等人员不清楚搞混淆很正常,但你罗某浩不可能不清楚的。你既然清楚,就不应该在之前的直播视频中只提1500万而不提1900万的事儿,是你不应该故意混淆视听以佐证你说的没错。
另外,请问罗某浩,即便你当初还了郑刚担保抵押房子贷你救急的1900万又如何,即便这两笔款被外部不清楚的人搞混淆了又如何?你还是不得不承认郑刚曾经担保抵押房子贷款给你救急的事实。在你已经要沉船、深陷危难时刻,还能把自己房子拿去担保抵押了给你钱救你命的行为,这是古往今来极其罕见的情义之举。就凭这一点,你也不应该在后来那样对待郑刚!你也没有资格指责郑刚对你的声讨。更何况你还欠郑刚1500万借款未还,你何来的底气如此大言不惭的扮演体面人、诚信榜样呢?我呸!
2、扭曲因果事实:下面再详细说说关于郑刚1500万借款不还的真相
罗某浩8月26号微博是这么回应的:“二. 关于“锤子科技跟郑刚借了1500万到期不还”的真相
郑刚多次表示,当年锤子科技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时,向郑刚的投资机构借过1500万,后来借款到期后赖账不还,并据此批评我人品有问题。
首先,锤子科技当年向郑刚的机构借款是属实的,到期后没还也属实。但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这一笔公司对公司的借款到期之前,自称是我的朋友的郑刚,已经发起了逼我回购的无赖诉讼,并且连续几个月天天在网上造谣诽谤对我进行侮辱和中伤。所以当郑刚联系锤子科技要求还款时,我觉得又好气又好笑,就让同事答复他:如果你要谈朋友感情,那我就个人掏腰包替锤子科技公司还你们公司这笔钱,但既然谈朋友感情,你就不能跟我耍无赖,在明明有白字黑字条款的情况下还打流氓官司逼我回购,也不能天天在网上辱骂我;如果你要跟我不谈朋友感情,一切公事公办,那公对公的借款,就不要让我个人替公司还款,这才叫公事公办。”罗某浩微博原文
在这段典型的罗氏语言技术里,唯一他不得不承认的事实是“锤子科技当年向郑刚的机构借款是属实的,到期后没还也属实”,其它的都是邪恶的诡辩,对因果关系的扭曲。
真相是什么呢?他隐藏了一个事实:那就是郑刚之所以22年底从之前的掏心掏肺支持罗某浩,到与罗某浩反目成仇并公开全面揭露罗某浩的问题,正是因为郑刚早在20-22年罗某浩直播赚钱后好言好语请求他偿还当初借给他的1500万救命借款钱,以便解决郑刚自己的困难(这个困难也是因为帮助罗某浩才导致的),但罗某浩置之不理,明确表示要3-4年之后才能还,从而陷郑刚于水火,并且在22年想通过风险极大的细红线AR公司百分之零点几的估值仅几百万的股份让郑刚放弃1.62亿锤子科技投资款的回购权,郑刚幡然醒悟,所以才与罗某浩决裂、翻脸,才第一次公开指责他(详见郑刚23年1月7日讨伐罗某浩檄文和罗某浩自己的澄清微博)。是罗某浩有能力还钱但不还钱在先,是罗某浩用细红线股权空气币想愚弄郑刚,郑刚才公开指责他在后,而不是罗某浩答应了还钱,郑刚还不断指责他,也不是郑刚主动要回购不成才不断指责他。
但是罗某浩在24年8月26号这篇回应里怎么说的?是郑刚“已经发起了逼我回购的无赖诉讼,并且连续几个月天天在网上造谣诽谤对我进行侮辱和中伤。所以当郑刚联系锤子科技要求还款时,我觉得又好气又好笑”,这就是罗某浩典型的扭曲因果的手段。无脑罗粉们觉得好有道理,但这个因果真相完全是反的。
3、颠倒黑白事实:关于郑刚逼罗某浩回购锤子科技股份的真相
罗某浩24年8月26号微博是这么回应的“尽管当年的风险投资协议上有白纸黑字的清晰条款注明,锤子科技的投资股东如果要强制我回购锤子科技的股份(这个“强制回购”的意思就是投资失败后,投资方逼创始人偿还投资本金),必须有超过50%的投资人股东签字同意才能触发回购。。。于情于理于法,郑刚逼我回购的行为都完全不成立。强行打诉讼官司的话,除非郑刚及其同伙有本事制造法制黑幕和冤假错案,否则绝无可能成功(因为投资协议附带保密条款,所以上述“白纸黑字的清晰条款”我不方便贴出来,之前协议全文已提交给了仲裁法庭),但是郑刚还是发起了无赖诉讼逼我回购。多数投资人跟创业者耍无赖、打流氓官司时,因为自己知道丢人,讲究的是“闷声耍流氓”。郑刚非但不以为耻,还在社交媒体上把自己赤裸裸的无赖行为说得义正辞严。。。”罗某浩微博原文
但这个回应的真相是什么?这个回应里罗某浩自己不得不承认的真相是他自己当年签署了“只要50%的投资股东签字同意,他就必须要回购股份”!你自己拿钱的时候签署的条件,投资人按协议给予的权利发起回购的仲裁,你居然反过来倒打一耙认为投资人耍无赖、打流氓官司?你觉得这些条款不合理,你当初别签字拿钱啊?到底是你耍无赖,还是投资人耍无赖?还于情于理于法都不成立,你的契约精神呢?你的体面呢?合着投资协议对你有利的时候,你好处占尽,但投资协议对你不利的时候,就是投资人耍无赖?谁是谁非,不言自明。
我也是一个创业者,我们悟空租车历史上也拿过5次融资,也签过5次投资协议,我非常理解投资人为了保护自己的投资提出回购这样的条款,这在投融资双方是完全对等的。作为创业者,你觉得不合理你可以拒绝,但你如果没有拒绝,真触发了回购条款,你得认,你得按协议办,你没有资格谴责投资人;同样,对于投资人,如果创业者不签回购条款,投资人也可以拒绝投。谁的钱都不是白来的,凭什么只有好处没有风险?在这个事情上,投融资双方完全平等;事实上,我们悟空对每一轮投资协议的投资人提出的一些不合理的回购条款,我们都明确的拒绝了,所以我们今天没有任何投资人带来的与回购相关的麻烦。
罗某浩你当初为什么要签这样的回购条款?你怎么好意思把这合情合理合法写进投资协议的投资人诉求,扭曲成全是投资人的过错的并大打特打“邪恶资本家”的标签的?你的契约精神呢?你的体面呢?
4、混淆是非事实:关于罗某浩给锤子科技老股东有没有回报的真相
2023年初,当郑刚第一次公开声讨罗某浩以细红线新创业项目百分之零点几的价值仅几百万元的所谓补偿妄图让投资人放弃锤子科技投资协议中对罗某浩的回购权利后,罗某浩23年1月7号的回应中有这样一段话:“所以这种对上一个创业项目失败后的补偿,本质上是因为不寻常的情感和道义,而不是通行的法理和逻辑。”(请大家注意,在1月7号面对郑刚的炮轰中,罗某浩的回应除了提交了这个细红线的股权补偿外,没有提及任何其它创业项目的补偿安排,以我们普遍公认的罗某浩打击敌人的手段,他如果还有别的拿得出手的证明他有“不寻常的情感和道义”的证据,他不可能不拿出来。这一点我们后面还要讲。)
真相是什么呢?真相是两点:第一,对于投资项目,通行的法理和逻辑,但凡专业的投资人,都会对创始人要求“新创业投资优先权”。这个权利一般人不懂,我也拿不到锤子科技的投资协议,因为罗某浩和郑刚都在公开回应里提及锤子科技投资协议的保密条款,我估计这个条款他们都无法晒出,但没关系,我把我们悟空租车当年几次融资关于这个投资协议的条款晒出来,大家看一看就明白了:
“第12条 新创业投资优先权。 投资方持有公司股权期间或自公司清算或视同清算事件完成起5年内(以时间较长的一个为准),创始股东单独或联合其他主体且作为该团队的主要管理者或主要管理者之一,以创办新的企业或并购已存续的企业等方式,从事独立于公司及公司关联企业的商业行为(“新项目”),在该新项目拟进行第一次及后续融资时,创始股东有义务优先于其他任何潜在投资者,向投资方披露该新项目的相关信息,投资方有权行使对该新项目的优先投资选择权。”
这是我整篇讨伐檄文里唯一的猜测,我猜测锤子科技各轮融资里是有这个条款的,即便没有完全一样的,也有一些类似的隐含的约束条款,那就是,锤子科技如果失败罗某浩要再创业,新创业项目必须给予锤子科技老股东合理的补偿,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于法于情都合理的投资人正常诉求。否则,凭什么你糟践完了上一个投资项目的所有投资,却可以轻轻松松开启下一个创业项目而之前的老股东活该受损?
所以,大家明白罗某浩是怎么混淆是非的了吧?锤子科技创业失败,罗某浩再创业,于法理上给锤子科技老股东补偿是必须的(如果投资协议里有类似条款的话),于情理上给锤子科技老股东补偿也是应该的,但罗某浩干了什么呢?
第一,他把这个动作描述成“是因为不寻常的情感和道义,而不是通行的法理和逻辑”,给自己树立一个特别高大上的体面形象;
第二,他不拿他最值钱的确定性更高的交个朋友直播公司的股权去给锤子科技老股东作补偿,而是拿一个前途未卜的高风险的细红线AR公司的价值极低的股权去作补偿,还要让老股东放弃应有的巨额回购权,真是好算计!偏偏这样的算计,还有脸说得这么高大上!罗某浩你怎么能这么不要脸呢?事实上,22年的郑刚已经看清罗某浩的本质了,郑刚一开始就判断罗某浩这个细红线公司不靠谱,做不成,因此坚决拒绝,郑刚23年1月7日的公开信里的原文如下:“你这次做了VR公司,融了5000万美刀,本来是好事,应该喝彩,但是你不地道的本性起来了。你不开会、不沟通、不信息对称,直接丢过来一个协议:说,这次我估值1.9亿美刀,我拿3.5%来给你们之前投了15亿人民币的投资人补偿。本来是好事,但是你这协议不地道:让我们说接受了你的0.0几%的股权,就要放弃几十亿的回购?你这是不地道、不体面、不道德。。。”
事实上,郑刚的判断非常准确:据传闻,细红线公司貌似已放弃AR方向了,去追当下的AI热点方向了。可以预测,罗某浩这个新创业项目大概率又会失败,又会让一堆投资机构血本无归。让我们拭目以待!
这件事情,罗某浩以为,以他邪恶的诡辩技巧和罗氏逻辑,23年1月7日的回应已经把郑刚的质疑后果彻底抹除了。但想不到郑刚这一年多来咬住他的问题不放,让他的真面目逐渐暴露出来,尤其是郑刚“真还.传说”系列声讨他的内容出来后,他坐不住了,赶紧加戏,他想要洗白他22年的不地道、不体面、不道德。他在2024年8月26日他对郑刚的新的回应中,他这么说的:
各位看官,你们看清楚了罗某浩在时隔一年后和一年前23年1月7号的回应有什么区别吗?
首先,他一下子多出来另外3个公司也给老股东作了补偿安排。但是,这些补偿没有一个是站得住脚的,但是罗某浩的罗氏逻辑居然把它们讲得如此逻辑自洽,似乎全部都能证明他对锤子科技老股东待遇相当不薄!但事实恰恰相反,他自己摆的这些证据正是证明他不地道、不体面、不道德的实锤证据!看官们我们一起来分析一下:
第一个,子弹短信,他自己首先承认,子弹短信是内部孵化的,然后独立出去发展,给锤子科技留了25%的原始股份。这个事情,稍微有点常识的就应该知道:如果子弹短信的产品和技术都源自锤子科技,要独立出去发展,要独立融资,不是应该给外部投资人少量股份给自己股东大部分股份吗?怎么反转了,锤子科技只占25%?这不是对锤子科技老股东的补偿,这是赤裸裸的锤子科技老股东权益的损失,锤子科技应该追究罗某浩资产损失的责任!罗某浩怎么好意思把它拿来证明他对老股东不薄的?
第二个,小野科技,罗某浩自己都承认:“还没来得及给锤子科技的老股东做完股权方案”。各位看官,你们要知道,一个公司只要成立,就涉及股东出资人和股权结构的问题,请问罗某浩,你如果真有补偿老股东的情义,难道不是在公司一成立的时候就把老股东放到你新公司股东里的吗?你既然没有做这件事,你怎么好意思口嗨说“还没来得及给锤子科技的老股东做完股权方案”的?小野科技的电子烟产品都上线那么长时间,都卖了那么多了,小野科技股东里面从来都没出现锤子科技老股东的名字,你罗某浩是怎么好意思拿它来证明我想补偿老股东的?
第三个,交个朋友直播电商公司,罗某浩说,“设计公司的股权架构方案时,我跟我的合伙人也为锤子科技的老股东们做了5%的原始股方案(因为直播公司一开张就盈利,我们甚至高高兴兴地为更早的“老罗英语培训”的三位投资股东,和锤子科技的几位合伙人,以及一批锤子科技失败后不离不弃的老兄弟老姐妹,即“甄嬛和她的朋友们”,也都做了“亲友股”方案)。但因为政策合规性和流程,以及一些约束性协议方面的问题,这部分股权要到2025年1月31日前后,才能全部落实给这些老股东、老合伙人和老同事。”这个也是赤裸裸的谎言:
首先,你如果想给老股东5%原始股补偿,为什么不在一开始兑现?拿“政策合规性和流程,以及一些约束性协议方面的问题”这样的借口,你站得住脚吗?你创业了这么多次,设立公司这么简单的事情,你想给老股东5%原始股做补偿,你为什么没有一开始就实施?
其次,你在23年1月7日对郑刚质疑的回应里,你为何只字不提此事?
再次,这味道闻起来是不是像极了是你被迫临时拼凑的无奈之举?迫于当下舆论的压力、迫于你形象坍塌的压力、无法自圆其说的压力?你说你的计划是到25年1月31日前后落实,这是你真从20年交个朋友直播电商公司成立之日起就想做而未做成的事?你骗鬼呢?罗粉们,醒一醒。
第四个,细红线公司。罗某浩说,前三个我想做没做成,但这个我的确做了,你看,我真的不只是想做,而是真做了,可是,老股东拒绝了。哈哈哈,我看到这里就想笑,笑死人了。罗粉们,让我来告诉你们事实和真相:在罗某浩拒绝尽早还郑刚的借款的20-22年,在罗某浩忘恩负义的本性逐渐暴露出来的20-22年,锤子科技的老股东们,尤其罗某浩的头号铁粉郑刚逐渐醒悟过来了;在锤子科技创业失败后的整整4年一直一如既往支持罗某浩的老股东们,在22年开始质疑罗某浩了!罗某浩开始感受到这种质疑和压力了!所以,他才想起来原来老股东们是可以要求他回购所有的投资款的,只要50%的老股东同意就可以!所以,他慌了!所以,他18-21年的三个创业项目都没有给锤子科技老股东留任何原始股,为什么22年突然良心发现,要在细红线公司给老股东安排原始股?因为,他要用这个3.5%的原始股,让老股东放弃十多亿的回购权!这就是事实和真相!
但是,罗粉们,你们看,罗某浩把这样恶劣的行为描述得多么的高大上:“那就请郑刚这位“专业投资人”说说,中国这十几二十年的科技创业潮,有百分之几的连环创业者,是在再创业时给旧公司的老股东们,几乎每次都做了5%左右的原始股权方案的?”你每次都做了吗?你没有啊!你是为了补偿老股东吗?你是为了逃脱回购责任啊!见过无耻的,但没见过如此无耻还能把自己描绘成如此光辉的。可笑的是很多人居然真的信了。
这就是罗某浩惯常的愚弄大众的技巧。可惜,不是每个人都是罗的脑残粉。事实胜于狡辩。
其实,大家去翻一翻罗某浩的很多声明、自白,尤其是关于俞敏洪和郑刚的,很容易就能发现很多这样的偷换概念、扭曲因果,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愚弄大众的真相和事实。实在是太多了,篇幅限制,我实在是没法一一列举。不过所有感兴趣的朋友,大家可以一起去发现,这会帮助你大幅提升你的认知能力!帮助你不会被罗氏这样的邪恶舆论操控者愚弄。
第五大恶行:真还传是虚,为了更好的捞钱是实,假英雄,真利己主义者
罗某浩现在天天吹嘘,他是古往今来第一个创业失败了还承担责任替公司还钱的真还英雄。实话说,20年9月23日罗某浩“真还传”脱口秀我也看了,那时候真觉得罗某浩挺牛逼的,真是打不死的小强,这么快又能重新崛起,而且这么敢于担当,太了不起了。
但是,当我从郑刚那里知道,原来20年他当着全国人民信誓旦旦说已经真还的近4个亿,其中大部分是变卖锤子科技资产还的,直播卖货只还了几千万,我对这个人的印象就完全不一样了:你这个真还传人设的水分也太大了!后来伴随郑刚对他的声讨,越来越多的事实呈现,我也看清了这就是典型的罗氏偷换概念、混淆视听、最大化他罗某浩个人名气和利益的惯用伎俩。他不会告诉你全部的事实和真相,他始终如一的就是拿部分事实来证明他的了不起、他的正确、他的伟大。
实际上,我们现在能看清罗某浩的真还传是虚,个人捞钱是实,罗某浩根本不是什么真还英雄,而是确确凿凿的利己主义者。何以见得?
首先,真还传的人设,是罗某浩直播带货赚钱的核心基础;就像在董宇辉事件上反复炮轰俞敏洪一样,说是为了“董宇辉们”发声,但实际都是为了挑拨离间,分化、瓦解、打击直播同行,给他自己直播带货博关注、博流量,核心是为了卖货赚钱获益,因为东方甄选和董宇辉是他罗某浩直播带货的核心竞争对手!另外你靠真还传虚假的人设骗取的钱,再去真还一部分债主的债,圆谎你真还传的人设的虚假,有什么值得骄傲和狂妄的?我就想问罗某浩:你现在敢不真还钱吗?你试试?如果你敢,你会立刻失去所有的粉丝和流量,你还怎么捞钱?哦,对了,你敢拖着郑刚的钱迟迟不还,在郑刚声讨你之后,你也不敢说不还,而只敢说,你从来没说不还,因为郑刚骂你了,所以你要最后一个还。所以,你扯什么情义、扯什么真还英雄呢?
其次,同样是还债,你为啥优先还国资投资人的债?不仅还债,还要还他们的3亿投资款。你不是说投资款不用还的吗?你为啥要还?用罗某浩8月26号回应文章自己描述的原话是这样的:
“本来按照正常的商业逻辑和相关的法律,这6个亿里,3个亿是债务,另外的3个亿是投资款。国有资本的投资也是投资,既然是投资,就一定有赚有赔,否则就是借款而不是投资了。但在我们国家,公众对“国有资本”这个词,总是有一种特殊的朴素情感,总觉得国有资本的商业投资失败,不是正常的投资失败,而是让人感情上难以接受的“国有资本流失”,甚至还经常被完全没有商业常识的人攻击为“糟蹋民脂民膏”。有鉴于此,作为一个雄心勃勃、目标远大的团队,我们对这部分债务的处理,除了要权衡常规的商业逻辑和法务评估之外,还有很多其他角度上的谨慎考量。比如公司品牌和个人品牌在未来长期发展的需求上,有无事实上的,或名义上的(这也同样重要)所谓“历史污点”、“历史包袱”等等。这些考量都驱使我们想尽力把事情处理得更好,更稳妥。特别是考虑到我们都已经辛辛苦苦还了8个多亿,不想后面还留下遗憾。”罗某浩微博原文
大家看,罗把自己的行为描述得多么得高大上。但是,同样也是在他的自我描述里,有判断力的创业者/投资人/吃瓜群众立刻就明白了:原来,你是个欺软怕硬的啊!国资不敢欺负,所以不仅要还债,连股权投资都要还,因为你不得不还,不敢不还;但那么多股权投资的民资股东包括郑刚,好像拿你没办法,你就可以理直气壮的不还;更可笑的是,你自己都坦白了你之所以还债,还股权,是担心有“历史污点”、“历史包袱”,是为了你“公司品牌和个人品牌在未来长期发展的需求”,来,我给你这段话翻译一下:不就是怕不还会承担国有资本流失的责任从而留下历史污点,怕不还影响你真还传的光辉人设,从而影响你未来继续直播带货捞钱吗?你扯什么“真还英雄”?
再次,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是你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你的承诺。你签了回购协议,你就得认;你请求老股东辞掉锤子科技法人代表摆脱诉讼官司时承诺了要更好的还债,你就应该兑现所有诺言。不然,凭什么你在锤子科技亏了老股东和债主那么多钱,你还可以再创业,你还可以直播带货?你恐怕早就个人破产、深陷官司、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了吧!是债主们和老股东信任你,先放了你一马,才让你得以如此嚣张、敢于肆无忌惮的和你的债主和老股东叫板,把对他们的责任、义务和承诺,美化成前所未有的英雄事迹,甚至,时时流露出这是对他们的一种恩赐,隐含之意,“你们幸亏遇到的是我罗某浩,换个人,你们啥也捞不着。你们要么乖乖闭嘴接受我的施舍,要么你们将啥也得不到。(这是郑刚这一年多多次提到罗时的评价)”。有些锤子科技老股东和债主在现实利益面前选择了闭嘴,选择了忍气吞声,拿罗某浩高高在上施舍给他们的本来就应该给他们的钱,因为这些老股东老投资人很多都是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血本无归,他们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罗某浩只要能还钱,对他们态度恶劣点又如何,忍了吧,甚至,该行使的回购权都选择放弃。
这也是罗某浩敢于振振有词的对锤子科技老股东叫板的原因:你看,要50%的股东同意,才能发起回购,郑刚你只说服了20%!所以,是你的问题!是你发起回购于情于理于法有问题,我没有问题!这就真的是,欠钱的是大爷!借钱的是孙子!欠钱还能还钱的,已经不是大爷,是你们的祖宗,是“放到整个人类现代商业史上都难得几回见的诚信精神的样板案例(罗氏原话)”,你们就该供着我!我呸!
但是,罗某浩没有想到,郑刚不畏邪恶,郑刚不怕这个大网红、大妖怪!郑刚选择了和罗某浩硬刚,郑刚选择了和罗某浩决裂,郑刚选择了和罗某浩死磕到底!哪怕后果是投资/借款全部收不回来。
于是,罗某浩就恼羞成怒了,就开始露出他邪恶的本性了:24年8月26号回应原文“这笔钱如果我个人替锤子科技还给他的公司,也一定是真还传大结局前,最后最后最最后的一笔^_^ 并且给他的前提条件是要他拍摄一段网络视频,表情极度诚恳地认错道歉,并做出绝不对任何创业者再犯下这类流氓恶行的郑重承诺。如果到时候郑刚有种,死要面子不要钱,我就给他点个大大的赞,然后把这笔钱捐作公益用途。”,24年9月6日回应原文“5. 最后说一下,交个朋友为锤子科技老股东做的5%原始股权方案,明年一月底落实时,将按照当年锤子科技投资比例分配给锤子科技的老股东,但不包括郑刚,以及跟郑刚沆瀣一气,共同发起无赖诉讼的那部分锤子科技股东。我做这个决策的时候,同事们都觉得特别爽,以为我快意恩仇。其实我没想那些,我只是觉得以德报怨,何以报德,让那些缺德的股东拿不到,让那些有德行的股东因此多分一些,肯定是更合理的安排。”罗某浩微博原文
罗某浩,你这种行为,怎么有脸如此理直气壮的说当初给了你巨大帮助的老股东缺德?你是不知道自己有多缺德呢?还是太缺德到都意识不到自己才是那个缺德的人?你这种做法,怎么好意思标榜“真还英雄”?罗粉们,擦亮擦亮眼睛吧!
第六大恶行:创业项目无一成功,浪费社会资源,却毫无自省
罗某浩89年辍学到2001年加入新东方之前,尝试过无数项目,无一成功;
在新东方打工是他人生最光鲜的一段经历,也只干了不满6年;
创业做牛博网,早就没了;做英语培训班,也早就没了;
12年开始做锤子手机,历时6年,大失败,糟蹋十几亿投资,并负债超10个亿;
18年之后,基于锤子科技,又先尝试TNT,失败;尝试子弹短信,失败;
尝试电子烟,失败。尝试AR?已经失败;
尝试AI?大概率失败,至少尚未成功。
除了踩在锤子科技的基座上创立的交个朋友直播,罗某浩这些年跟猴子掰玉米一样,掰一个丢一个,无一成功,完全没有创业者的专注、坚持和韧性。就这样一个人,居然过去长期顶着理想主义者、创业英雄、工匠精神的光环和标签,真是莫大的讽刺!
现在回头看,他的这些标签,怎么来的呢?全是靠罗某浩厚颜无耻、狂妄自大、长期口嗨吹牛B吹出来的,全是靠碰瓷乔布斯、马斯克,全是靠诋毁、贬低全行业竞争对手立起来的!大家再去看他当年的锤子手机发布会的视频,就会真正感受到什么是魔幻,他所诋毁贬低的对手都还活得好好的,就他的锤子手机一地鸡毛啥也不剩了!
那他直播带货为啥又成功了呢?因为这个只需要脸皮厚、口才好、敢吹嘘就可以,不需要长期坚持打磨产品、打磨服务。把长年累月积攒的诡辩骂人技巧,用于直播带货,的确太小菜一碟了,这才是罗某浩真正的专长。
罗某浩造成了极大的社会资源浪费,可以堪称失败创业者的典型,而不是创业英雄,更不值得成为大家创业的学习榜样!
但罗某浩自己是没有反省的,反而继续高调扮演着人生赢家的胜利者形象,把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事情美化成还债英雄,甚至以一种无处不在的优越感高高在上的俯视着芸芸众生,但凡对他有质疑,即携大网红的流量降维打击。
以上,就是我整理的罗某浩的六大恶行。这些事实和证据足以证实罗某浩中国网暴第一人的头衔,也足以证明罗某浩网络大妖怪的封号。
最后,再次奉劝罗某浩这样的千万级粉丝的大网红,身怀网络舆论之利器,少作妖、少作恶、少网暴别人,谨言慎行,多行善事,多积口德。人在做,天在看,公道自在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