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网通信”骗局续集:隋田力概念股造假退市,董事长不知情?
又一个“隋田力概念股”将因财务虚假被终止上市。
2月5日, *ST新海(002089.SZ)收到将被终止上市的通知,原因是公司被查出连续6年财务虚假,且连续3年实际归母净利润为负,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股票已经于自2024年2月6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有意思的是,*ST新海财务虚假的原因与2023年被曝光的江苏舜天(600287.SH)长达13年的百亿财务虚假案十分类似,都是因为参与“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而出现财务虚假。
据公开资料显示,江苏舜天与*ST新海参与的专网通信业务,都是与隋田力等人合作开展。2021年,隋田力因牵扯了15家上市公司、造成上百亿财务黑洞而成为“A股名人”,主要方式就是通过合作专网通信业务完成资本骗局。
如今,隋田力虽然已经归案,但“专网通信”大骗局的余波仍在A股震荡。
“踩坑”专网通信骗局,
*ST新海6年虚增37亿元
*ST新海收到的中国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4号,简称“《决定书》”)显示,因参与专网通信业务以及会计处理不当,*ST新海2014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数据均为虚假记载。
其中,2014年至2019年上半年,新海宜合计虚增收入约37.41亿元,合计虚增销售成本约32.17亿元;2014年至2019年,新海宜合计虚增利润约5.67亿元。
图源:企业公告
经测算,新海宜2016年至2018年实际归母净利润均为负值。其中,2016年虚增利润总额约1.49亿元,是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3.33%。
针对上述财务造假的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分别对新海宜、时任董事长张亦斌、时任董事会秘书徐磊、时任财务总监奚方、时任财务总监戴巍等给予400万元、200万、60万元、50万元以及15万元的罚款以及警告。
此外,时任*ST新海董事长张亦斌还收到证监会下发的《市场禁入决定书》,张亦斌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野马财经”梳理发现,张亦斌、*ST新海的上述财务虚假主要是因为参与了“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
2014 年 3 月,新海宜董事长张亦斌与隋某力、郑某彬、吴某森、聂某龙、 吴某、胡某平等人合伙开展“专网通信”业务,并入股成立苏州新海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新海宜信息”)、 苏州新海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新海宜电子”)。
公开内容显示,专网通信产品的虚假生产加工及购销,上下游、产品确定、合同签订、资金支付、 虚假实物流转都由隋田力操控,相关业务构成虚假销售循环。
图源:罐头图库
*ST新海董事长张亦斌在申辩中称,公司不知悉也没有能力知悉专网通信业务虚假,是受害人,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的故意或过失;新海宜和张亦斌为专网通信业务投入巨大人财物资源;此外,张亦斌作为董事长已勤勉尽责,对于隋某力团伙设计的专网通信自循环业务概不知情、均未参与。
但中国证监会复核后,对上述申辩不予采纳。
《决定书》中显示,在业务开展之初,张亦斌就知悉隋某力控制专网通信业务,其生产、流转、销售等环节均不真实。在 2015 年底至 2016 年初,张亦斌已经开始怀疑专网通信业务。
其中,新海宜本部的专网通信业务全部为贸易形式,仅为签订购销合同,无实物流转。新海宜本部销售的专网通信产品并不接触实际货物,而是由隋某力指定的物流公司运输,并非所有的业务均有实物流转。
此外,新海宜电子虽进行了少量加工组装,但相关证据不足以证明有真实生产。例如,部分产品的生产为委外加工,但加工过程没有任何增值,支付的委外加工费为张亦斌支付给吴某、胡某平的回款奖励;部分原材料领用时间及产成品入库时间早于原材料入库时间。
隋田力的“专网通信”骗局有何“魔力”?
据“经济观察网”2021年报道,隋田力通过实际控制的海高通信、大江通信等19家公司与15家上市公司展开虚假贸易。
概括来说,隋田力要求上市公司在指定的公司采购专网通信产品,并且预付100%货款,一旦上游供应商逾期供货,上市公司便会形成巨额坏账。
在这种模式下,隋田力以一己之力,引爆了15家上市公司,造成了上百亿的财务黑洞。
这么多上市公司或主动或被动的参与其中,主要是还是对“专网通信”业务痴迷。
据《证券日报》之前报道,专网通信是各国公共安全部门实现有效指挥调度的必备装备,主要用于政府、军队、武警、铁路、轨道交通、石油、公安等特殊行业。专网通信业务涉及的主要产品为数据链通信机、便携式机站等专网、通信设备及用户终端。
图源:罐头图库
联系上文《决定书》内容可知,在隋田力的“专网通信骗局”中,*ST新海参与的是虚假生产加工及购销等环节,但其中很多环节都是由隋田力一方实际控制。
这与江苏舜天的情况有类似之处。通过参与隋田力的专网通信业务,江苏舜天在2009年至2021年的13年中,虚增营业收入约103.33亿元,虚增营业成本约93.99亿元,虚增利润总额约9.34亿元。
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内容,2009年起,江苏舜天与隋田力洽谈开展专网通信业务,江苏舜天内部称为“通讯器材内贸业务”。
江苏舜天与上游供应商以及下游客户的业务洽谈、合同签订、发票流转、资金收付、货物验收等环节主要由江苏舜天业务人员与隋田力方人员对接,且合同模板、产品、型号、购销价格、物流等由隋田力一方提供。
江苏舜天参与的专网通信业务中曾出现上下游企业均由隋田力或其他同一主体控制的情况,同一公司或被隋田力控制的公司也曾在不同时段作为供应商和客户出现。
实际上,这些所谓的“专网通信业务”是合同、资金、票据流转构成闭环的虚假自循环业务,无商业实质,不应确认相应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
而江苏舜天的获利方式,是通过在隋田力主导的专网通信业务中垫资以及少部分业务作为通道,不承担产品风险,根据垫资规模和期限获取利润(或通道费)。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屡禁不止,
投资者如何索赔?
截至2月6日,2024年开年以来已经有*ST新海、*ST博天(603603.SH)相继因财务造假被勒令退市,同时,另一家上市公司*ST左江(300799.SZ)也因涉嫌重大财务造假,而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正在等待最终结果。
相对于*ST新海的“被动踩坑”,*ST博天虚增收入和利润的方式就比较“主动”了。
图源:企业公告
“野马财经”梳理发现,博天环境的造假方式,主有三:
一是对已终止的设备销售业务不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并通过签署虚假委托付款协议的方式,抵消虚增收入引起的往来款项,涉及合肥清溪项目;
二是对已竣工结算的项目不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并通过签署虚假委托付款协议的方式,抵消虚增收入引起的往来款项,涉及兖矿榆林 100 万吨/年煤间接液化示范项目污水处理厂及回用水处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等 EPC 项目;
三是使用无商业实质的验工计价凭证确认工程进度,并通过签署虚假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委托付款协议的方式,隐瞒虚增收入的情况,涉及雷州市村级生活污水处理 PPP 项目等 PPP 项目。
*ST博天通过上述多种方式虚增或虚减营业收入、利润,导致2017年至2021年连续五年年报虚假记载。其中,2020年及2021年资产负债表连续2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金额合计达到 5 亿元以上,且超过该 2 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净资产合计金额的 50%。
因上述违法情形,*ST博天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除了*ST博天和*ST新海,另一家上市公司*ST左江(300799.SZ)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24年1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监会通报*ST左江财务造假案阶段性调查进展情况》显示,已初步查明*ST左江2023年披露的财务信息严重不实,涉嫌重大财务造假。
图源:中国证监会
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多家上市公司被曝出财务造假情况,且多为连续、多年财务造假,投资者在提高警惕的同时,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进行索赔。
其中,除了江苏舜天(600287.SH)连续13年的百亿造假案,还有*ST奇信(002781.SZ)连续8年财务造假,且涉嫌欺诈发行股票和债券;启迪环境(000826.SZ)在建工程涉嫌财务造假;ST国安(000839.SZ)在2009年~2015年连续7年财务造假,累计虚增利润总额约10.12亿元;*ST华仪(600290.SH) 2017年合并财务报表涉嫌虚增营业收入3.47亿元,虚增利润总额6699万元,调账之后2016年至2019年连续四年归母净利润均为负,也可能触及上交所上市规则中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第53条、第55条、第85条: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这三种证券违规行为,应当对投资者承担民事赔偿赔偿责任。
“财务造假是虚假陈述,投资者可以依照证券法第85条索赔。” 臧小丽律师提示称,根据不同案情和索赔流程,投资者的诉讼周期还是比较长的,花费两三年时间的也比较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