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强制调岗不成,被判赔38万元!

《财经天下》周刊郑浩钧2022-07-12 15:47 大公司
7月12日消息,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披露了《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东方迅程公司”)与葛海松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7月12日消息,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披露了《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东方迅程公司”)与葛海松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葛海松于2013年11月7日入职新东方迅程公司,2021年4月8日离职。2021年3月16日,新东方迅程公司向葛海松发送岗位调整通知书邮件,葛海松当日回复称,“公司单方面要求葛海松由资深开发工程师降级调岗为技术支持岗位,工作时间由固定时间变更为排班制,本人不同意调整岗位”。

2021年4月7日,新东方迅程公司以葛海松“不服从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岗位调整安排,未到新岗位报到”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葛海松认为调岗不具备合理性,公司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新东方迅程公司支付年底双薪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葛海松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双方存在年底双薪的约定。新东方迅程公司并未就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举证,且葛海松从“资深开发工程师”调整为“技术支持工程师”,会对其职业发展产生影响。新东方迅程公司对葛海松进行的调岗缺乏相应的合理性,葛海松有权拒绝。一审法院裁定,新东方迅程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新东方迅程公司应支付葛海松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8.25万元。

新东方迅程公司上诉请求改判无需支付赔偿金。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新东方迅程公司的调岗行为缺乏合理性,认定正确。新东方迅程公司上诉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因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公开资料显示,俞敏洪为新东方迅程公司董事长,最终收益股份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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