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易峰起诉网店卖瘦身产品侵权
被告一深圳市福田区雅美莉百货店的行为构成侵权,最终判定其在网店首页位置连续7天置顶道歉内容,并赔偿李易峰经济损失6万元。
李易峰与江苏源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雅美莉百货店姓名权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公布,被告一深圳市福田区雅美莉百货店在其为认证主体的“健康养生生活会馆”上架销售了“【爆卖10万+】瘦了美果蔬酵素果冻网红孝素果冻蓝莓味正品一盒7条”等3款商品。
宣传图片不仅用经过PS处理的李易峰手持产品的照片,还伪造李易峰的签名,来误导消费者,进行虚假宣传。被告二江苏源海医药为该“果蔬酵素果冻”生产商,对被告一侵权行为并不知情。法院认为,被告二为酵素果冻生产者,其并非涉案侵权广告制作或使用主体,亦无证据证明其侵权,顾其不承担责任.
被告一深圳市福田区雅美莉百货店的行为构成侵权,最终判定其在网店首页位置连续7天置顶道歉内容,并赔偿李易峰经济损失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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