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民生银行涉案分别被罚80万,信用卡持卡人遭遇暴力催收
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称“北京银保监局”)于6月2日连发多张罚单。其中两张罚单涉及信用卡催收严重不审慎而被处以罚款和责令改正。
6月15日消息,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称“北京银保监局”)于6月2日连发多张罚单。其中两张罚单涉及信用卡催收严重不审慎而被处以罚款和责令改正。
其中,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下称“光大信用卡中心")因信用卡催收严重不审慎,被责令改正,并给予合计8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日期为今年5月26日。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下称"民生信用卡中心")也于当日受到责令改正、罚款80万元的处罚,违规事由和光大信用卡中心相同。
据悉,按《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80万元的处罚已经超过规定的数额。
《财经天下》周刊从黑猫投诉查询发现,截至发稿,关于“光大银行 催收”检索共找到854条相关投诉,“民生银行 催收”检索共找到599条相关投诉,均涉及两行信用卡中心催收违规、暴力催收等。
有意思的是,中国银行业协会于2022年初已下发《信用卡催收?作指引(试行)》(下称《指引》)开始执行。《指引》明确,催收人员未经债务?同意,严禁在晚10点后?早8点前进?电话、外访催收。
此外,该《指引》规定严禁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进行催收或骚扰,联系第三?不得透露债务?的详细欠款信息和欠款金额;当第三?明确要求不得联系时,经确认其为无关第三?,则催收?员应限制后续联系?为。
此外,银保监会于5月19日发布《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催收行为做出禁止性规定,不得冒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名义实施催收;采取暴力、恐吓、欺诈、威胁等不正当手段;采用其他违法违规和违背公序良俗的手段进行催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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