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眼科又一子公司因违反广告法,被罚款28万
5月31日消息,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公众号“市说新语”曝光,广州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被罚款28万元。
5月31日消息,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公众号“市说新语”曝光,广州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下称“广州爱尔眼科”)因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被罚款28万元。
据悉,广州爱尔眼科在其公司网站发布“全飞秒的激光,今天矫正,明天上班”、“术后痛感轻微、不留疤、复发率低”、“晚上配戴8小时 白天恢复1.0高清视力一整天”、“ICL注入后一年内的最佳视力,99%以上等于甚至高于术前矫正视力”等内容。
此外,广州爱尔眼科使用8岁患者术前、术后图片对比做功效宣传;在未标明专利号和种类的情况下发布“其中鼻内窥镜下鼻腔泪囊造孔术……已获国家医学技术专利”等广告用语。
广州爱尔眼科并不是唯一因违反广告法被罚的爱尔眼科子公司。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显示,因违反广告法,许昌爱尔眼科被罚款3万元、淮安爱尔眼科被罚款2.65万元。处罚决定书显示,淮安爱尔眼科曾使用“近视有罪,摘镜有理”的广告配文,对近视患者带有偏见,给人造成心理不适。
【本文为合作媒体授权博望财经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文章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博望财经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及原出处获得授权。有任何疑问都请联系(联系(微信公众号ID:AppleiTree)。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文章仅作为资讯传播使用,既不代表任何观点导向,也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猜你喜欢
强联智创?完成亿元D+轮融资,专注脑血管病智能诊疗
北京市医药健康产业投资基金领投,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升级股权投资基金跟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