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银行首任董事长获刑12年,曾利用职务便利,5年受贿千万

《财经天下》周刊刘镇2022-05-31 15:19 大公司
5月31日消息,安徽纪检监察网官网显示,5月30日下午,安徽省人大财经委原副主任委员、徽商银行原督导员戴荷娣,因犯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

5月31日消息,安徽纪检监察网官网显示,5月30日下午,安徽省人大财经委原副主任委员、徽商银行原督导员戴荷娣,因犯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戴荷娣还被追缴违法所得,并处罚金75万元。

据悉,戴荷娣是徽商银行(更名前为合肥商业银行)首任董事长。2001年至2016年,戴荷娣利用担任原合肥市商业银行副行长、党组书记、董事长、行长,徽商银行董事长、督导员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晋升、资金拆借、贷款审批、贷款核销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320.4567万元。

2015年至2019年,戴荷娣利用担任云南省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通过他人收受财物共计1225.0799万元。值得注意的是,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公众号,2019年7月,云南省富滇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孔彩梅(副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高利转贷罪、骗取贷款罪,被提起公诉。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同样曾在云南省富滇银行任职的孔彩梅,违纪违法所得共计3180余万元。孔彩梅长期奴役下属,在发现丈夫杨崇华出轨后,逼迫杨崇华砍手指发誓、写保证明志。州监委委员、第二审查调查室主任田波曾称,孔彩梅“白天当银行行长,晚上作钱庄庄主”。“晚上作钱庄庄主”的形容,大概同样适用于戴荷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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