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提名内蒙古银行董事长,曾担任过包头市副市长
5月24日消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发布的近期任免一批领导干部公告显示,刘丰被提名为内蒙古银行董事长,刘新平被提名为内蒙古银行副行长。同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名免去刘丰内蒙古银行行长职务。
5月24日消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发布的近期任免一批领导干部公告显示,刘丰被提名为内蒙古银行董事长,刘新平被提名为内蒙古银行副行长。同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名免去刘丰内蒙古银行行长职务。
刘丰于1972年12月生,内蒙古呼和浩特人,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1995年7月参加工作。曾在工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分行、交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交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公司、交通银行鄂尔多斯分行、交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等单位任职。
2017.12— 2020.12,刘丰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2020.12,其正式进入内蒙古银行,并担任行长、董事等职务。
2022年3月,在于学忠被调任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后,刘丰被选举担任内蒙古银行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彼时,内蒙古银行表示,刘丰任职资格核准前,代为履行本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
公开资料显示,内蒙古银行成立于1999年11月19日,前身是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出资入股成为第一大股东,正式更名为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末,内蒙古银行资产总额1379.50亿元,各项存款余额1058.59亿元,各项贷款余额811.6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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