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兰溪越商村镇银行被罚50万,因贷款“三查”不到位
所谓贷款“三查”制度,是指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
5月16日消息,中国银保监会金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兰溪越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查审批等两项违法事实,被处罚款人民币5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查审批;贷款“三查”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固定资产投资。
所谓贷款“三查”制度,是指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通过实施贷款“三查”,有利于贷款人较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借款人经营状况以及贷款的风险情况,及时发现风险隐患,采取相应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保障银行信贷资金安全。
5月以来,村镇银行因违法被罚的事件频频发生。 5月6日,句容苏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有效检查监督个人经营性贷款使用情况且贷款资金被挪用被罚款罚款人民币35万元 。5月12日,淳安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因资金被挪用于资本市场和购买理财产品被罚款人民币30万元。
天眼查显示,浙江兰溪越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法定代表人为毛宏笙,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等。资料显示,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持股51%,认缴出资额5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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