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牛回应被判停止生产红牛,公司涉及多起商标纠纷
据上海证券报,5月12日,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下称“中国红牛”)在官微发布《关于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声明》,“红牛”商标争夺纠纷再次引起热议。
据上海证券报,5月12日,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下称“中国红牛”)在官微发布《关于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声明》,“红牛”商标争夺纠纷再次引起热议。
此前5月7日,天河法院就红牛品牌的所有人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简称“泰国天丝”)针对广东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珠海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广州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和广东永旺天河城商业有限公司(被告)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案号:(2016)粤0106民初15728号)做出判决:上述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红牛”字样的企业名称,同时判决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天丝公司经济损失2.19亿元。
广东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珠海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广州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均属于华彬集团,该集团共有成员企业72家。
红牛(RedBull)是全球最早推出且最成功的能量饮料品牌之一,迄今已有40余年的发展历史。企查查信息显示,中国红牛成立于1998年,严彬(CHANCHAI RUAYRUNGRUANG)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公司由红牛维他命饮料(泰国)有限公司、英特生物制药控股有限公司、环球市场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市怀柔区乡镇企业总公司共同控股。
中国红牛有多条裁判文书,案由大部分为商标相关纠纷。
据报道,1998年,华彬集团与泰国天丝中国红牛。2016年10月,泰国天丝向中国红牛发起商标侵权诉讼,要求中国红牛停止使用“红牛”品牌。但华彬集团强调,双方签订了50年《协议书》,中国红牛享有在中国境内独家生产、销售红牛饮料的权利,有效期限为1995年11月10日至2045年11月9日。
中国红牛表示,该判决为一审判决,并不意味着该判决立即生效。我司将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维护我司及相关市场主体根本利益。“我们相信正义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我们仍将一如既往,延续27年初心和使命,继续合法生产和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为中国消费者提供高品质健康饮品”。
此前5月7日,天河法院就红牛品牌的所有人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简称“泰国天丝”)针对广东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珠海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广州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和广东永旺天河城商业有限公司(被告)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案号:(2016)粤0106民初15728号)做出判决:上述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红牛”字样的企业名称,同时判决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天丝公司经济损失2.19亿元。
广东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珠海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广州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均属于华彬集团,该集团共有成员企业72家。
红牛(RedBull)是全球最早推出且最成功的能量饮料品牌之一,迄今已有40余年的发展历史。企查查信息显示,中国红牛成立于1998年,严彬(CHANCHAI RUAYRUNGRUANG)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公司由红牛维他命饮料(泰国)有限公司、英特生物制药控股有限公司、环球市场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市怀柔区乡镇企业总公司共同控股。
中国红牛有多条裁判文书,案由大部分为商标相关纠纷。
据报道,1998年,华彬集团与泰国天丝中国红牛。2016年10月,泰国天丝向中国红牛发起商标侵权诉讼,要求中国红牛停止使用“红牛”品牌。但华彬集团强调,双方签订了50年《协议书》,中国红牛享有在中国境内独家生产、销售红牛饮料的权利,有效期限为1995年11月10日至2045年11月9日。
中国红牛表示,该判决为一审判决,并不意味着该判决立即生效。我司将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维护我司及相关市场主体根本利益。“我们相信正义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我们仍将一如既往,延续27年初心和使命,继续合法生产和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为中国消费者提供高品质健康饮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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