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伦逃税被罚1.06亿,十余家品牌排队解约
内娱又一位逃税“亿元大户”出现了。
今年的“315”和往年有些不同,还没等晚8点的“打假晚会”开始,邓伦就因偷逃税被罚1.06亿元直接被送上了热搜。
来源:微博热搜
3月15日下午4点,央视新闻发布消息称,演员邓伦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
另外,在税务检查过程中,邓伦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4455.03万元,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
因此,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据有关文件,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
邓伦“知法犯法”,不排除被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一伦”(1.06亿)代替“一爽”(2.99亿)成为近期娱乐圈最小的税务计算单位,一冰(8.84亿)和一薇(13.41亿)紧随其后。
在消息公布46分钟后,邓伦“现身”微博发布致歉信表示,“已深刻自省,接受税务机关的一切决定,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并一如既往的积极努力工作”。
来源:邓伦微博截图
但网友们并没有对这封言简意赅的官方致歉信买账,邓伦的微博评论区充斥着“封杀吧” “你没工作了” “娱乐圈中无邓伦,补上税款当素人” “这道歉声明好像自我放弃了”等言论。
来源:邓伦微博
除了道歉不诚恳、触犯法律底线外,更让一众粉丝“下头”的是邓伦偷逃税的行为可谓是“知法犯法”。
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去年以来开展的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中,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演员邓伦存在涉嫌偷逃税问题,且经税务机关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
由此看来,邓伦并没有及时采取行动纠正自己的违法行为。在致歉信发布后,邓伦本人的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账号相继被封,如今已“查无此伦”。并且,邓伦工作室微博也已被封,多家品牌纷纷解约,其参演作品如《香蜜沉沉烬如霜》《因为遇见你》《一千零一夜》等均被除名。
那么,从昔日的“当红小生”,到如今的劣迹艺人,邓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么?
针对这一问题,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俞瑾律师表示,根据我国现行税收法律规定,不管是偷税还是逃税,一经查处都需要根据不同情形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不过,考虑到大众的法律认知程度差距,国家在法律层面也做出了从宽处理的规定: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由此看来,这一条款相当于是给那些第一次无意或有意逃税的人一次改过的机会。不过,俞律师还表示,该条款有效期仅为一次,切不可当作“续命条款”使用。
结合目前邓伦的1.06亿元逃税情况来看,如邓伦尽快缴清税款和滞纳金,后续是否追究其刑事责任取决于其能否按期缴清罚款。如邓伦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缴清罚款,税务机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届时邓伦将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后果。
十余家代言在身,5品牌已火速官宣解约
此前,邓伦在出席活动时还用谐音梗表示,“内娱不会完的,完了我们怎么办”。现在,内娱的未来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演员邓伦“一天凉透”倒是真的。
逃税事件发生后,与邓伦合作的品牌方们也展现了最快解约的“品牌速度”。
3月15日下午2点,云米一站式全屋智能刚官宣“喜提”代言人邓伦,但在邓伦偷逃税被曝光的8分钟后,就火速发布声明宣布与邓伦解除合作关系。
之后,久久丫、菜鸟裹裹、桂格燕麦、斑布BABO等品牌纷纷终止与邓伦的合作。
据野马财经不完全统计,邓伦目前至少有14个代言在身,如宝格丽、索菲亚、雪花秀、巴黎欧莱雅等等,目前已有5个品牌官宣解约,其他品牌也都相继删除了邓伦相关宣传物料。
除了品牌解约外,邓伦的待播影视、综艺合作也将受到影响,甚至被追究责任。
目前,邓伦的在播综艺《明星大侦探》,以及他参与另一档综艺《密室大逃脱》,还有与倪妮搭档的《夜旅人》、与郭敬明合作的《晴雅集2》均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俞律师表示,邓伦后续是否被追责主要看合约。一般情况下,合同除了会约定无法正常录制综艺的违约外,通常还会包含艺人遵守艺德的条款,明确约定艺人不能涉嫌违法乱纪、或违反公序良俗等,一旦触犯此类条款、影响节目或品牌形象,节目方或品牌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艺人承担违约责任。
据爱企查App显示,邓伦名下有拥有2家公司,分别为邓伦(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和舟山邓伦影视文化工作室,2家工作室分别成立于2016年和2018年,均由邓伦担任法定代表人并全资控股。
来源:爱企查
其中,舟山邓伦影视文化工作室目前的经营情况为正在清算中,并且其公司在工商信息留下的电话为会计服务公司的工作电话。
此外,邓伦还和“发小”郭家熙创立了火锅品牌“火社火锅”,店内随处可见的火锅logo就是邓伦的剪影头像。
据爱企查信息显示,河北火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月,注册资本3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郭家熙。
值得注意的是,郭家熙名下拥有成都、上海、青岛、北京等10家火社餐饮公司,且均与邓伦无直接商业关联。
来源:罐头图库
从范冰冰到郑爽,再到薇娅,娱乐圈以“亿元”为单位的偷逃税行为一次次刷新大众的认知。网友们纷纷感叹:娱乐圈到底能否经得起税务查询?也有不少人质疑,明星收入这么高,为何还要偷税漏税呢?
在我国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税率实行超额累进制,从3%到45%共分为7档。由于,明星收入较高,在累进税率中,一般适用最高档,即45%。这也意味着,明星们近一半的收入都拿来交税了。
有业内人士指出,正是如此高的税额,让许多明星们动起了歪心思,想尽各种办法去逃税或少交税。常见的如“阴阳合同”、把个税变成公司税、成立影视工作室、合同分拆等。
另外,邓伦和薇娅偷逃税都是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被发现的。现今,随着税务机关的稽查手段越来越精进,偷逃税行为终会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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