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星合同纠纷案落锤!丰达被判赔453万元
3月11日,扬州亚星客车有限股份公司(下称“亚星客车”)披露了一则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3月11日,扬州亚星客车有限股份公司(下称“亚星客车”)披露了一则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该案件始于2021年4月,亚星客车因与哈尔滨市丰达公交客运有限公司涉及买卖合同纠纷,向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丰达公交向亚星客车支付货款453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对此,丰达公交提起反诉,要求判令解除与亚星客车签订的《车辆销售合同(分期)》,亚星客车返还已支付的购车款及利息合计894万元并支付相应资金占用利息26.97万元,并支付补贴损失、停运损失、 车辆维修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1285万元。
时隔近一年后,法院公布一审判决结果,丰达公交需向亚星客车赔付货款423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并支付亚星客车律师费9000元。
公开资料显示,亚星客车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约2.2亿元,法人代表为李树朋,经营范围包括客车、特种车、农用车和汽车零部件的开发、制造、销售、进出口及维修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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