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去年四季度开出32张拒收现金罚单,最高罚款达10万元

博望财经博望财经2022-02-22 13:56 大公司
2021年第四季度,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32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10万元人民币不等。

       央行2月22日发布消息称,2021年第四季度,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32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10万元人民币不等。被处罚的单位包括水电、燃气、物业缴费等公共服务机构以及停车场、保险公司、连锁餐饮、医疗机构等。
       其中,北京阳光海天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停车费,央行对单位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北京阳光海天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阳光海天)成立于2006年8月,注册资本10亿元,经营范围含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停车场智能管理系统的技术开发等。由阳光海天停车控股有限公司全资持股。据官网显示,阳光海天服务遍布全国40余城市,涵盖地标商业、交通枢纽、医院、景区等不同业态高价值停车场千余个,持有经营权泊位数量近50万。
       阳光海天共完成3轮融资,最新融资为2020年10月B轮融资,包括高盛集团等投资机构。央行2月22日发布消息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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