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称对名单动态管理,民生人寿等6家机构退出大病保险经营

《财经天下》周刊倪毓平2021-12-28 09:36 大公司
12月27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调整保险公司总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名单的公告。

12月27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调整保险公司总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名单的公告。《财经天下》周刊发现,与之前的名单相比,民生人寿、农银人寿、和谐健康、平安财险、华安财险、中银保险等6家机构已退出承保名单中。

对此,银保监会在公告中表示,将继续对名单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新增承办主体,进一步加强现场检查力度,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公司移除出名单。切实把好入口关,推动大病保险制度平稳有序运行。

公告显示,此次承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险企总公司一共为26家,其中,人身险公司为14家,分别是:中国人保健康、中国人寿、太平人寿、平安养老、太保寿险、阳光人寿、泰康人寿、新华保险、英大泰和人寿、光大永明人寿、东吴人寿、财信吉祥人寿、利安人寿、泰康养老;财产险公司为12家,分别是:人保财险、国寿财险、太平财险、大地保险、太保财险、中华联合财险、阳光财险、永安财险、永诚保险、都邦财险、安诚财险、国元农险。

此前,2019年,银保监会曾发布调整保险公司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名单的公示。与2019年公示名单相比,此次调整后,人身险公司由17家调整为14家,财产险公司由15家调整为12家。据统计,民生人寿、农银人寿、和谐健康、平安财险、华安保险、中银保险6家保险机构退出承保行列。

根据银保监会今年5月印发的《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办法》,保险公司总公司开展大病保险业务,应当符合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或近3年内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专业健康保险公司除外;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的综合偿付能力不低于150%;上一年度及提交申请前连续两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类别均不低于B类;依法合规经营,近3年内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等条件。

据了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保险的保险制度。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2012年8月,六部委发布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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