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虚报金融统计数据等“三宗罪”:日照银行被罚款99万元
12月27日,据人民银行网站消息,因多项违法行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前被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警告,并处罚款99万元。
12月27日,据人民银行网站消息,因多项违法行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日照银行”)日前被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警告,并处罚款99万元。
具体来看,日照银行此次违法行为类型包括:金融统计数据存在虚报、瞒报;个别单位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未按规定期限在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备案;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同时显示,袁某某对日照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对其处以3万元罚款。
官网资料显示,日照银行是一家由国有股份、企业法人股份及自然人股份共同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成立于2000年12月28日,前身为日照市商业银行,2009年更名为日照银行,现辖9家分行、7家中心支行、3家直管支行,共106家营业网点,总行设22个部室,注册资本39.35亿元,从业人员2900余人。
截至2021年6月末,日照银行资产总额2431亿元,存款余额1759亿元,贷款余额1278亿元,实现经营利润23.36亿元,实现净利润7.96亿元,上缴税金10.18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日照银行正在准备向上市目标进发。据中国证券报此前报道,日照银行已在今年完成上市保荐机构招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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