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准入门槛提升,哪些公司会受影响?

AI财经社倪毓平2021-09-22 14:47 大公司
近日,银保监会下发了《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设立、改建、变更营业场所、撤销等流程进行了规范,划定了监管红线。

近日,银保监会下发了《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设立、改建、变更营业场所、撤销等流程进行了规范,划定了监管红线。

该办法已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业界关注的是,到底哪些保险公司会受该办法的影响,而被限制开设新的分支机构。

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是影响新设机构的因素之一。根据AI财经社的统计,监管系统已经对中国人保、中国人寿、新华保险、中国平安等四家大型险企开出了停止新业务、撤职任职资格或开出大额罚单的处罚。而且,中国人寿和中国平安在今年均出现了影响较大的舆情事件。根据新办法的规定,上述险企的分支机构建设或产生一定的影响。

此外,在准入条件中,偿付能力指标、风险综合评级和公司治理评估结果成为新设机构的综合衡量依据,珠江人寿、富德生命人寿、安心财险等中小险企因不完全符合要求,业务发展或也因此受限。

业内人士表示,开设分支机构是险企拓展市场、做大业务体量的重要方式,而随着监管趋严,明晰分支机构的流程,将有助于保险业的良性发展。

罚没30万的,设立同级分支机构被禁止

据悉,相比此前版本,监管机构还在申请分支机构的限制条件中进行了增加与补充。对于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的新增限制条件是:近一年受到罚没30万元以上、被限制业务范围、停止新业务、撤职、吊销业务许可等,均不得设立同级分支机构。

监管处罚信息显示,今年以来,珠江人寿、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受到的罚没均在30万元以上。

受到停止新业务处罚的保险公司,也不得新设分支机构。据AI财经社统计,在停止新业务方面,银保监会柳州监管分局责令中国人保柳州市分公司停止在柳州市行政区划内电话销售渠道、互联网销售渠道和相互代理销售渠道接受商业车险新业务3个月(2021年7月31日-2021年10月31日)。这也意味着,中国人保未来一年开设地市级分支机构也会因此受限。

9月,农银人寿官网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湖南银保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行为,农银人寿湖南分公司被责令停止接受借意险和学平险新业务一年。

此外,中华联合五家渠分公司一〇五团支公司(下称“中华联合支公司”)因存在涉嫌编制虚假文件资料、对农业保险虚假承保、虚假理赔等事实,监管对该支公司处以50万元罚款,并责令停止接受农险新业务1年。在这张处罚中,监管机构不仅对中华联合支公司给予停新处罚,也对相关负责人撤销了任职资格。而事实上,今年来,一些险企的负责人也收到撤销处罚。据悉,新华人寿聊城中支和人保寿险聊城中支均因内控不到位,相关管理者被撤销职务。

对于代理人的个人处罚也在加强。今年7月,泰康人寿山西分公司代理人曹某违规展业,被罚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

值得注意的是,在筹建省级分公司以外的分支机构时,不得存在重大负面舆情事件。今年,中国人寿、中国平安相继爆发员工投诉事件,影响范围较广。

而按照新办法,中华联合、泰康人寿、中国人寿、中国平安等公司在开设分支机构方面都会受到限制。

分支机构市场准入门槛提升

除去不得开设的限制条件,监管对于予以开设的条件也作出规定。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风险综合评级和公司治理评估结果构成了分支机构准入门槛的依据。

其中,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需要满足在150%(省级分公司)和120%(省分以外分支机构),核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需达到75%,风险综合评级连续两个季度在B类,上一年度的公司治理评估结果为C类以上。

AI财经社翻阅二季度偿付能力信息发现,富德生命人寿、安心财险、恒大人寿、合众人寿等险企不完全符合此项监管红线,未来开设分支机构或受限。

此外,根据银保监会披露的2020年人身保险公司公司治理监管评估结果显示,86家人身险公司中,27家为B级(较好),36家为C级(合格),共有23家评分低于C级,占比达到27%。这也意味着,59家保险公司会因监管评级结果而受限新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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