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莱雅:侵权全球最大奢侈品集团,还涉虚假宣传

AI财经社周昕怡2021-08-19 16:26 大公司
8月19日消息,裁判文书网公布一则裁定书,关于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下称“欧莱雅”)与路威酩轩香水化妆品(上海)有限公司(下称“路威酩轩”)侵害商标权纠纷。

8月19日消息,裁判文书网公布一则裁定书,关于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下称“欧莱雅”)与路威酩轩香水化妆品(上海)有限公司(下称“路威酩轩”)侵害商标权纠纷。

裁定书显示,由于欧莱不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沪0115民初26772号民事裁定,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

欧莱雅上诉称,侵权行为不属于“信息网络侵权行为”,请求撤销原裁定,并依法将案件移送至被告住所地法院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审理。被上诉人路威酩轩答辩称,上诉人的侵权行为主要包括在官网、天猫、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网络渠道中销售、宣传侵权商品,属于“信息网络侵权行为”,故本案应适用该规定,路威酩轩的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为侵权行为的结果发生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经审查认为,被上诉人可以选择向侵权结果发生地,即被侵权人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因被上诉人路威酩轩的住所地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故原审法院依据被上诉人的选择行使本案管辖权并无不当。法院还判定本案中,欧莱雅侵权行为涉信息网络侵权行为。综上,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成立,法院驳回欧莱雅上诉,维持原裁定。

案件中,欧莱雅侵权行为包括,在其 “AGEPERFECTNECTARROYAL” 系列涉案商品上使用与路威酩轩 “ABEILLEROYALE” 商标近似的标识,构成商标侵权;模仿路威酩轩 “ABEILLEROYALE” 系列商品的广告宣传涉案商品;对涉案商品的成分的说明中存在虚假宣传。

据悉,上诉人及侵权方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为欧莱雅集团在中国区的分公司。欧莱雅集团为著名的化妆品生产厂商,经营化妆品、高档消费品、染发用具、护肤品、防晒用品、彩妆、香水、皮肤病研究、制药品等。旗下包含一个顶级品牌赫莲娜,三个一线品牌兰蔻、圣罗兰、乔治阿玛尼,两个二线品牌碧欧泉、科颜氏、五个三线及以下品牌、若干彩妆药妆香水美发品牌等。

2021年上半年欧莱雅集团实现销售总额约为1159亿元,同比增长20.7%。其中,中国区同比增长34.2%。今年618购物节,巴黎欧莱雅(欧莱雅集团旗下品牌)摘得天猫和京东美妆品牌“销冠”。

被侵权方路威酩轩是酩悦·轩尼诗-路易·威登集团(下用英文简称“LVMH”)中国区分公司。旗下品牌包括迪奥、娇兰、纪梵希、玫珂菲、贝玲妃等。LVMH于1987年由贝尔纳·阿尔诺将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与酩悦·轩尼诗(Mo?t Hennessy)公司合并而成,旗下拥有50多个品牌,是当今世界最大的奢侈品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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