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未履行金额已超72亿,子公司因版权纠纷,同时起诉优酷和华为
8月17日消息,乐视网全资子公司霍尔果斯乐视新生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霍尔果斯乐视文化公司)新增1则开庭公告。公告显示,相关案由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8月17日消息,乐视网全资子公司霍尔果斯乐视新生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霍尔果斯乐视文化公司)新增1则开庭公告。公告显示,相关案由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原告为霍尔果斯乐视文化公司,被告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优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该案将于10月26日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
(图片截自天眼查)
据了解,霍尔果斯乐视文化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9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刘延峰,乐视网持有该公司100%股份。
此外,天眼查显示,霍尔果斯乐视文化公司涉及终本案件共26起,案件总执行标的金额约为1.18亿元,未履行比例为100%。
而乐视网涉及终本案件共127起,案件总执行标的金额约为72.7亿元,未履行比例为100%。日前,乐视网还因未支付喜羊羊出品方关联公司广州奥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410万元授权使用费,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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