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增资地产公司,保险主业频遭监管通报

AI财经社倪毓平2021-08-09 15:52 大公司
近日,阳光人寿发布公告称,向旗下全资子公司海南阳光鑫海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阳光鑫海”)增资6.4亿元。

近日,阳光人寿发布公告称,向旗下全资子公司海南阳光鑫海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阳光鑫海”)增资6.4亿元。而在今年5月,阳光人寿已向阳光渝融(成都)职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阳光渝融")增资,其按照每股面值1元价格,认购阳光渝融定向发行的股份9.4179亿股。

事实上,对于地产的注资已成为阳光人寿的常规动作。AI财经社发现,2019年至今,阳光人寿已为旗下的地产项目投入近50亿元。而与此同时,阳光人寿的金融抵押“借款”需求也在上升。2020年,其该项内容已同比增长146.45%,达到274.06亿元。

不过,与如火如荼的地产项目相对应的,则是其保险主业不断遭到监管“点名”的事实。

约半数子公司从事房地产项目,阳光人寿近50亿元布局地产

根据8月4日的公告显示,阳光人寿拟认购阳光鑫海定向发行的股份6.4亿股,每股面值价格为1元。交易以现金结算。本次增资用于阳光鑫海支付海棠湾培训中心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费用,增资完成后,阳光人寿对该机构的投资额达到23.4亿元,持股比例仍为100%。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占据阳光人寿上一年度末未经审计净资产的1%以上,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公开资料显示,阳光鑫海于2012年5月10日由阳光人寿出资成立,注册资本17亿元。其经营范围包括:写字楼及其他服务配套设施的投资建设与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管理、房屋租赁、停车场经营、酒店经营管理、客房餐饮服务、酒类产品销售、咖啡厅经营管理、文化娱乐服务等。

在房地产业务中,阳光鑫海负责开发建设海棠湾培训中心项目,该项目位于海南省三亚市海棠湾C6片区D-3-8号地块,总面积100969.08平方米。目前该项目一期已通过消防验收及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防雷验收等阶段性验收,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二期正在进行室内外装修和绿化工程,预计2021年底实现竣备。

而这并非是首家需要股东阳光人寿“输血”的地产子公司。今年5月,阳光人寿向阳光渝融增资,其按照每股面值1元价格,认购阳光渝融定向发行的股份9.4179亿股。增资后,阳光人寿对阳光渝融的投资额达到16.4179亿元,持股比例100%。

此次增资涉及成都后援中心项目。该项目是阳光人寿投资的自用性不动产,为便于项目的后期开发建设,此次交易以成都项目已投资建设形成的实物资产出资方式增资,并将成都项目整体转至阳光渝融名下,后续将以阳光渝融名义进行开发建设。

AI财经社梳理发现,近年来,阳光人寿通过股权加债权、实物资产、现金结算等方式,对南宁、海南、广州、成都、北京等各地地产项目进行“输血”。

在海南,阳光人寿于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向阳光鑫海增资或持股1.5亿元、7亿元和6.4亿元,累计投资额达到23.4亿元;

在广州,阳光人寿以用于优化广州和丰债务和后续建设费用及其他合理用途为由,先后在2019年和2020年向其提供借款和增资。2019年,阳光人寿借款广州和丰5.5亿元,2020年,阳光人寿又向广州和丰增资8.99亿元,其中,债权形式增资4.5亿元,现金增资4.49亿元。

在南宁,2018年,阳光人寿与南宁阳光嘉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南宁嘉和”)签订增资协议。对南宁嘉和的借款本金2.05亿元转为对其公司的股权投资,实现对南宁嘉和增资,并计入其公司注册资本。

据悉,南宁嘉和是阳光人寿用以购买位于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北佛子岭路的综合体项目而设立的公司,而广州和丰则是为广州市从化区凤凰颐养文化村项目的项目公司。

2019年,阳光人寿亦向北京阳光融和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阳光融和”)增资,以满足北京CBD项目未来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告显示,阳光人寿向阳光融和以现金方式增资3.85亿元,此外,其拟以债转股方式向阳光融和增资3.2亿元。需要指出的是,该笔3.2亿元的资金也是其对阳光融和的股东借款本金数。

2020年8月,阳光人寿在海南注册成立了海南纵横鼎裕不动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涉及房地产开发运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等。根据其今年6月披露的信息,目前,阳光人寿的非保险子公司已达到36家,其中,与房地产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子公司约为17家,占比近半。

值得注意的是,阳光人寿通过Sunflower American Capital Ltd(下称“Capital公司”)进行海外资产投资。今年3月,阳光人寿对Capital公司的8500万美元借款展期,展期期限为5年。在去年,阳光人寿已对其5830万美元债权转为股权,并免除了Capital公司相应未付利息286.40万美元。

AI财经社粗略计算,2019年至今,阳光人寿的地产布局已投入47.9亿元。而根据年报显示,阳光人寿的投资性房地产波动上升。2017年至2020年,该项投资收益分别为29.72亿元、59.26亿元、57.94亿元和67.32亿元。

二季度现金流净流出55亿元, 阳光人寿“抵押”金融资产陡增

持续投入的地产投资或许也给阳光人寿带来了压力。

年报显示,阳光人寿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起伏式增长。据悉,该项内容是金融机构向其他同业卖出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并用合同约定,未来要对这些金融资产进行回购。换言之,这是金融机构之间的抵押贷款。

2017年2020年,阳光人寿的该项表现为84.26亿元、151.79亿元、111.20亿元、274.06亿元。可以看到,阳光人寿2018年呈现翻倍增长,2019年,数据稍有回落,但在2020年,该项“借款”同比提升146.45%。

一位不具名的业内人士告诉AI财经社,“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险企用自己的资产去给投资者进行让与担保,企业负债会提高。这种情况下,影响较为复杂,需要考量险企借钱的用途和能否营利。毕竟,适当负债也是刺激企业经营的重要手段。”

对此,阳光人寿补充表示,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在证券交易所进行债券回购时,证券交易所要求本集团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余额。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在证券交易所质押库的债券账面价值为233.35亿元。质押库债券在存放质押库期间流通受限。

根据阳光人寿披露的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本季度,其现金流净流出55.92亿元,而上季度净流入23.10亿元。

阳光人寿增资地产公司,保险主业频遭监管通报

保险主业屡遭监管通报,上半年因侵害消费者权益频收罚单

今年7月,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在人身保险产品问题通报中指出,阳光人寿报送的4款两全保险,条款与精算报告表述不一致,引发业内关注。而这也是阳光人寿在人身保险产品问题上,接连两年被通报。

据悉,2020年7月,阳光人寿报送的部分健康险产品,条款中等待期、保障责任或责任免除约定的判定条件不合理,可能存在侵害消费者利益问题。

而回顾上半年,围绕阳光人寿的保险主业,监管亦曾对其多次下发罚单。具体来看,阳光人寿违法违规行为涉及未在犹豫期内回访、虚列费用、欺骗投保人、在理赔过程中以惜赔方式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委托未进行职业登记的个人或未取得合法资质的机构开展销售活动等行为。这些反复提及的处罚原因和条目,均指向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而这或与阳光人寿的内控管理不严相关。7月,山西、江苏两地下发的处罚公告中显示,阳光人寿存在内控制度不健全、内部管理不严;内控不严的漏洞。4月,黑龙江的处罚中指出,阳光人寿未建立“双录”管理制度等。

今年3月,银保监会人身险监管部在关于近期开展产品监管“回头看”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中提到,总体来看,自2019年1月产品通报机制运行以来,各公司整体合规意识逐步提升,行业一些共性的产品问题大幅减少。但也有个别公司被多次"点名",其中,阳光人寿累计通报4次。“反映出对产品合规工作仍然重视不够,管控不严。”人身险部对阳光人寿的分管负责人、产品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处分。

上述管理中的不合规行为反映在消费者层面,最终体现为攀升的投诉数据。在中消协披露的今年一季度投诉通报中,阳光人寿销售纠纷投诉量为357件,同比增长105.17%,位居人身保险公司销售纠纷投诉量前10位。在疾病保险纠纷投诉量的对比中,阳光人寿为157件,同比增长227.08%。此外,在今年福建、山西、上海各地监管系统披露的消费投诉中,阳光人寿均有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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