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拉拉“跳车事件司机妻子发声:丈夫已被羁押5个月,家庭失去经济来源
近日,货拉拉跳车事件司机周某春妻子发长帖提出“此案有被舆论绑架之嫌”“家属聘请的律师被迫逼退”等质疑。
周某春妻子称,“为什么我的律师不能去见当事人?”、“女孩家属利用网络舆论打造虚假人设……我只寻求一个真相。”
目前,周某春已被羁押五个月。8月3日,周某春再次被延长羁押十五天。
多次发文质问
7月15日,周某春妻子发文称,“货拉拉跳车事件”受害方家属利用网络舆论打造虚假人设, 向货拉拉索赔天价赔偿且不能向社会公开;涉事司机周某春成了替罪羊,司机家属希望得到公平对待;
随后,8月4日,周某春妻子再次发布长文,对周某春被羁押后发生的事情作出说明。文章强调“跳车事件”应当是意外事故,而并非刑事案件;此外,家属还强调周某春被羁押至今已经五个月,整个案件存在诸多不合理的地方。
首先,相关部门未能给予司机周某春应有的辩护权利。
文中提到,2月23日,周某春被刑事拘留后的次日,家属委托湖南瀛启律师事务所李律师和郑律师担任辩护人。2月25日,李律师受周某春妻子委托,持有全部相关手续合法申请会见周某春时,却被看守所、办案机关等以周某春体温不正常、正在隔离、正被提审等理由拒绝安排会见。2月25日下午,辩护人接到看守所冷副所长电话,对方表示周某春拒绝律师会见,要请法律援助律师,但没有提供相应书面材料。
同时,有关部门还多次要求周某春妻子李某平解除对瀛启律师事务所的委托,转而委托法律援助律师。但该要求被李某平拒绝,至今,家属委托的律师仍未能与周某春见面。
8月5日,周某春妻子在微博上晒出了一份《关于要求撤销法律援助的报告》。周某春妻子在报告中称,自己家庭虽然不富裕,但还没有困难到请不起律师的地步。因此不需要法律援助,且目前法律援助律师未尽到律师义务。
家庭失去经济来源
2021年2月21日晚,一条“23岁女生在货拉拉车上跳窗身亡”的消息引发大量关注。当事人弟弟称其姐姐车莎莎于2月6日晚9点左右在货拉拉平台下单搬家货运服务,上车6分钟行驶至岳麓区曲苑路段后司机报警称乘客跳车自杀,后抢救无效不幸离世。
2月23日,“周某春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3月3日,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发布了“跳车事件”对情况通报。根据通报,检察机关对周某春已批准逮捕。调查显示行车过程中,二人未有肢体冲突,也没有发生侵害女生的行为。同日,检察机关对周某春批准逮捕。
周某春妻子认为除了案件存在律师问题外,周某春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该事件是意外事故。
首先,周某春无法预见受害人跳车的行为。妻子称,周某春本人未对受害人实施任何侵害和肢体接触,并且双方矛盾只是偏离导航、吐槽等待时间较长等问题。其次,周某春偏离导航的行为系合理规避交通信号灯的正常驾驶行为。家属称,货拉拉计费方式为包干计费,即无论采取何种路径到达目的地的费用是一致的。
第三,家属认为周某春的行为与受害人的死亡结果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家属指出,刑法理论中,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但本案中,周某春与受害人产生的分歧都是生活中的琐事,不足以导致受害人跳车。
虽然本案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并非出于故意或者过失,不能认定为犯罪。
周某春妻子透露,周某春被羁押后,家庭失去了经济支柱和经济来源。家中共有8口人,老父母体弱、病、残都已六七十岁。周某春父亲患有多种疾病需要住院;其母亲视力残疾,生活自理困难;女儿上学各项开支繁多,还有一个2岁幼子需要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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