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消费金融遭点名通报,涉营销宣传夸大误导等“七宗罪”

AI财经社何蕊成2021-06-15 15:18 大公司
6月15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一则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例,就马上消费金融存在七项违规行为进行通报。

6月15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一则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例,就马上消费金融存在七项违规行为进行通报。

 

通报显示,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营销宣传存在以下行为:营销宣传存在夸大误导,告知义务履行不充分;产品定价管理不规范,个别服务定价不合理;学生贷款管理不规范,执行存在偏差;合作商管理制度不健全,管控不严;联合贷款管理不规范,存在监管套利行为;催收管理不到位,存在不合规催收;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不完善,部分职能未落实到位。

 

银保监会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权益。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将严格依法依规对该公司进行处理。

 

公开资料显示,马上消费金融是一家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持有消费金融牌照的科技驱动型金融机构。公司于2015年6月正式开业,于2016、2017、2018年分别完成三次增资扩股,注册资本金达40亿元。

 

据官网介绍,马上消费金融股东包括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600729.SH)、北京中关村科金技术有限公司、物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1963.HK、601963.SH)、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415.SH),以及新一轮战略投资者中金公司、中信建投及重庆两江新区等央企与地方国资背景资本。

 

附件: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关于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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