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立案调查美团“二选一”等垄断行为,美团回应:积极配合调查
今日,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消息称,根据举报,将依法对美团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对此,美团迅速作出回应,表示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进一步提升业务合规管理水平,保障用户以及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目前公司各项业务一切正常。
就在近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美团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了判决,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将向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饿了么)赔偿35.2万元。判决书显示,原告饿了么与被告美团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于2019年10月14日立案,于2021年3月3日进行了审理。饿了么称,美团恶意阻扰、排挤餐饮商户在“饿了么”开店,妨碍该地区相关商户与原告正常交易,对于不服从的商户,采取各种手段不提供订单或者隐性关店等,迫使商户屈服。据此,饿了么就美团强制商户签署独家合作协议等问题进行诉讼。
而在此之前,美团就曾因“二选一”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市场监管总局官网信息显示,2019年初,开州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举报,称美团外卖平台开州区代理商要求商户在美团外卖平台和饿了么外卖平台中进行“二选一”。经查,当事人在代理开州美团外卖平台经营过程中,利用平台优势和餐饮商户对其的依赖性,以“战略合作伙伴政策申请书”的方式,要求入网经营者签订申请书,约定入网商户只在其平台上独家经营,方能享有服务费价格优惠,如商户拒不签订或违反约定,则将采取提高服务费标准、关闭商铺、减小配送范围等措施进行限制,导致多家入网商户被迫放弃使用其他外卖平台。当事人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实施妨碍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2020年3月,开州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4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召开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指出,强迫实施“二选一”问题尤为突出,是平台经济领域资本任性、无序扩张的突出反映。随后,美团、京东在内的互联网平台巨头发布《依法合规经营承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落实平台法律责任。
在承诺书中,美团曾公开表示:“尊重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权,不通过不合理限制等措施强制要求商户‘二选一’,不利用技术手段等实施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并接受社会监督,一旦发现违法行为线索,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美团将积极配合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