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大数据杀熟,反垄断指南来了
2020年11月11日零点一过,各大电商巨头就开始陆续公布自己再创新高的实时成绩单,不过,这场购物狂欢并没有同步刺激这些电商巨头们在资本市场的股价表现。
现在,真正的刺激来了!
就在双11前一天,由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指南”),给狂欢中的电商巨头们当头一棒,股价应声下跌。
截至美东时间11月10日收盘,阿里巴巴股价下跌8.26%,报收266.64美元;京东下跌5.63%至80.08美元;拼多多下跌2.87%至103.09美元。11月11日,截至当天港股收盘,阿里巴巴下跌9.8%至248.4港元;京东下跌9.2%至300港元,美团则下跌10%,报收于270港元。
从规范行业角度,市场对“反垄断法”呼吁良久,该指南推出后究竟会对国内电商平台产生哪些深刻影响?
纠错明确,股市反应过度?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这份反垄断“指南”中指出,推出该政策的目的,是为预防和制止互联网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降低行政执法和经营者合规成本,加强和改进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平台持续健康发展。
“指南”显示,《反垄断法》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并对平台垄断行为的定性作出明确解释,如不公平价格行为、低于成本销售、拒绝交易、限定交易等。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分析师蒙慧欣接受AI财经社采访时表示,“指南”很明确针对的是一些头部互联网企业,反垄断将利于商家、惠及消费者。
她举例称,此前出现了爱库存实名举报唯品会不正当竞争、美团要求商家二选一等负面事件,“指南”的推出将是商家的福音,利于促进平台之间的公平竞争,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与此同时,针对频频曝出的大数据杀熟,亦有遏制作用,利于消费者。
“指南”在双11期间推出,狂欢正酣的电商巨头们股价很快哀鸿一片。对此,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接受AI财经社采访时表示,股价应声下跌是市场有些“过度紧张”,因为政策出台的目的并不是要把平台型企业、平台型经济置于死地,市场对相关企业“过度担忧”,现在仅是征求意见阶段,后续会怎样执行,并不会很快体现在上市公司业绩上。
沉疴良久,解决并非一朝一夕
“指南”对于商家及消费者而言是一场及时雨,以消费者遇到的价格陷阱、大数据杀熟等现象为例,此前多以个案来处理,导致漏洞得不到全面修补。这是一项仅依靠平台企业自我监管、自我补缺并不足以实现的大工程。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董毅智律师对AI财经社表示,互联网平台发展至今,实际上产生了很多弊端。但这些弊端已经不仅仅是靠平台自身和行业的自我调节来实现,只能从更高的维度监管层面去解决问题。
在董毅智看来,我国互联网企业反垄断问题确实已经到了关键的时间节点,监管部门不得不做出选择的时候,而在双11大促期间发布指南针对性可能更强,也是给平台“警示”,不得做出“过格”事情更不可任意妄为,还需要考虑整个社会的公平公正,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
这份“指南”从市场监管、行业全面规范角度,对平台沉疴实施监管、纠错。此前关乎老百姓健康利益的心脏支架从一万多降至几百块的消息,在沈萌看来,亦是用监管的强有力度,压缩行业非正常灰色利润空间,让利给消费者。因此,“指南”对破除互联网经济弊病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沈萌指出,对于传统经济垄断,互联网打破地域空间限制,因此平台垄断都比较隐蔽,这是新型垄断存在的风险。垄断也并非“都是邪恶的”,主要在于企业是否滥用自身垄断地位。比如利用自然形成的垄断地位对其他竞争对手进行排他竞争,这才是违法行为,也是反垄断要打击的目标。
相比过往相关政策,董毅智认为,新推出的反垄断“指南”“有很大不同”,尤其是直接点名“平台经济”和“反垄断”这两个关键点,其中在涉及协议控制(VIE)架构的经营者集中属于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范围,其实已经非常明确了,“指向就是阿里、京东、美团、字节跳动等互联网企业,11月6日也已经邀请27家企业开了行政指导会,指南也是配合会议来进行的,那么跟过往就有很大的差异了”。
蒙慧欣认为,仅凭这份“指南”并不能完全杜绝平台弊端,政策的出台对行业乱象提出了警示作用,后续还需要配套规定出台,解决沉疴需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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