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美国政府的中国企业:前首富告赢奥巴马,曹德旺四年花了1亿
TikTok与美国政府之间,或将在法庭上演一轮新的交锋。
8月7日,多家媒体报道称,美国总统特朗普于美国时间8月6日晚间签署行政命令,宣布将在45天后(即9月20日起)禁止任何美国个人及企业与TikTok母公司字节跳动进行任何商业往来,违反命令的公司都将受到制裁。
对此,字节跳动于7日下午回应称,如果美国政府不能给予其公正的对待,其将诉诸美国法院。
而据最新消息显示,有知情人士透露称,TikTok最快将于周二(即8月11日)对特朗普政府提起联邦诉讼。
TikTok胜算几何?是否有例可循?
事实上,这并非中国企业第一次起诉美国政府,在此之前,也曾有中国公司将美国政府告上法庭,并最终胜诉。
中国公司状告美国政府第一案
中国公司状告美国政府第一案发生在上世纪80年代初。
1981年4月9日,美国核潜艇“乔治·华盛顿”号在浮出水面时,不慎撞穿日本货轮“尼肖丸”,致使装载在船上的货物全部沉没,大部分船员伤亡。据悉,“尼肖丸”上不仅装载着日本方面的货物,还装载着中国几家进出口公司出口、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保的货物。
在日本方面抗议下,美国政府赔偿了日本受害船员及其家属、船东、货主的全部损失共计207.4万美元,却以中国和美国法院之间没有法律“互惠”而拒绝赔付中国方面共计448.15万美元的货物损失。
据悉,根据美国“公用船舶法”,美国政府享有“豁免权”,规定“除非提起诉讼的法院感到满意,认为外国政府允许美国公民在相似的情况下可以在其法院提起诉讼,(否则)该外国公民不能根据本法起诉。”
为促使美国政府尽快赔付,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要求下,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顾问处(后更名为环球律师事务所)于1982年1月20日出具了一份法律意见书,证明如果美国法院受理该起诉讼,中国法院也将受理美国受损方在相似情况下所提起的诉讼。但美国政府和法院对该法律意见书表示怀疑,仍然不给予赔偿。
索赔无果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及中国有关的进出口公司只好于1982年4月7日向美国纽约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
最终,在有关专家证明美国“公用船舶法”中的法律“互惠”在中美两国之间确实是存在的,美国公民也可以在中国法院对中国政府的代表或机构提起诉讼后,美国政府才于当年10月25日同意赔偿中方公司因此次碰撞事故所遭受的损失。
这场官司成为了中国公司在美国法院对美国政府提起诉讼的第一起案件,也是第一起中国企业告美国政府胜诉的案件。
福耀四年诉讼花去上亿元
状告美国政府的中国公司中,也不乏因“动了外国企业奶酪”被起诉后,反过来将美国政府告上法庭的例子。
中国通领科技集团(下称“通领集团”)就是其中一个。据悉,2004年起,通领集团开始将生产的漏电保护断路器销往美国市场,却因性价比高,动了美国同行竞争对手的奶酪而遭到强烈抵制。
美国百年老字号500强企业莱伏顿公司先后于2004年、2005年以侵犯其558、766专利为由,分别起诉通领集团和美国经销商。
经过3年的较量后,美国新墨西哥州联邦地方法院于2007年7月判定通领集团等被告胜诉,不构成侵权,创下了中美知识产权官司中国企业胜诉第一案纪录,莱伏顿也与通领达成和解,约定双方以后不再互相起诉。
但仅一个多月后,通领集团就又被莱伏顿的行业同盟帕西西姆公司以专利侵权为由告到美国联邦国际贸易委员会(ITC)。
2009年3月30日,美国ITC裁定通领集团侵犯专利权,并禁止通领集团等中国制造商生产的涉案GFCI产品通过美国海关进口。据悉,这一裁决使我国漏电保护行业每年数10亿元人民币的出口额消失,5万多相关产业链员工失业,企业濒临倒闭。
通领集团只好再度应战,于2009年9月17日向美国联邦巡回法院起诉美国ITC,并最终于2010年8月27日取得胜诉。不过,这场长达六年的漫长诉讼,却让通领集团累计支出了1080万美元的诉讼费。
无独有偶,“玻璃大王”曹德旺的福耀玻璃也曾是状告美国政府胜诉的中国企业中的一员。
公开资料显示,福耀玻璃自1995年开始进军美国市场,到2000年,其出口玻璃的数量已经超过2亿片。因售价比美国本地低,出口的福耀玻璃生意火爆,美国玻璃却门可罗雀。于是,美国PPG等三家公司就于2001年向美国商务部投诉福耀倾销中国的挡风玻璃。随后,美国商务部展开调查,并于2002年裁定福耀构成倾销,对其加收11.8%的关税。
值得注意的是,裁定那天,美国商务部只叫了PPG等美国公司开会,却没有通知福耀的律师,导致福耀直接失去了一个正常申辩的机会。这一行为彻底将曹德旺激怒,直接一纸诉状将美国商务部告上了法庭。
最终,历经三年多的艰苦奋战,美国国际法法院判决福耀集团证据充足,驳回商务部,福耀出口至美国的汽车挡风玻璃的倾销税率也由11.80%降低至0.13%,福耀在美国的反倾销案大获全胜。
对于此次诉讼,曹德旺后来曾在央视《与世界对话的中国制造》节目中透露,为了打这场官司,福耀花掉了1亿多元。不过这些钱显然花得很值,通过这场官司,福耀在美国彻底打开了知名度,订单火速飞涨,并进一步带动了福耀产品走向全球。
三一集团胜诉奥巴马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众状告美国政府的中国企业中,还有一家直接将美国总统奥巴马告上了法庭,并破天荒地打赢了官司的公司——三一集团。其董事长梁稳根曾在2011年以700亿元身家成为胡润百富榜的中国首富。
2007年,随着我国风电行业的野蛮生长,行业很快面临产能过剩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三一集团开始逐渐向海外转移产能,于2010年在美国注册成立罗尔斯(RALLS)公司,开展风电投资。
2012年4月,罗尔斯从希腊电网公司Terna US处收购了位于美国俄勒冈州海军军事基地附近的Butter Creek风电项目,并取得了该项目建设的所有审批和许可。据悉,这是三一集团在美国的第三个风电项目,其在此投入了1300万美元,计划建设4个风电场,并安装自己制造的风电机组。
但仅仅两个月后,三一重工突然收到美国海外投资委员会(CFIUS)要求,需要就该风电项目举行听证会。随后,更是被CFIUS以“涉嫌威胁国家安全”为由要求关闭4座风电场,并禁止对该项目进行任何转让。
但事实上,这四个风电场中只有一个因在海军基地附近,可能满足美方“涉嫌威胁国家安全”的说法,其他3个均不在该范围内。无奈之下,三一表示愿意无偿放弃处于限制区域的风场,只开发其他三个,却依旧被美国政府否定。
忍无可忍之下,2012年9月12日,罗尔斯在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分区法院向CFIUS提起诉讼,三一集团与美国政府之间的拉锯战也由此展开。
同年9月28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发总统令,支持CFIUS的裁决,以涉嫌威胁美国安全为由,中止了Butter Creek风电项目。
三一集团迅速展开反击,让罗尔斯在10月1日向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分区法院递交更新修正诉讼书,追加美国总统奥巴马为被告,将美国总统与CFIUS一起推向了被告席。
不过,这场诉讼并非一帆风顺,甚至一度被外界认为胜诉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2013年10月9日,法院驳做出初审判决,驳回了三一集团针对奥巴马发出的总统令违反程序正义的诉讼请求,一审正式败诉。三一随后表示将“坚决诉讼到底”。
又经过半年多的案件审理,三一集团最终于2014年7月二审时获得胜诉,并在2015年11月终审时,与美国政府达成全面和解,罗尔斯据此撤销对奥巴马的诉讼,美国政府也相应撤销了对罗尔斯强制执行总统令的诉讼。
彼时就有专家表示,将来类似案件再起诉时可借鉴三一案例,所有在美国投资的外国投资者都可搭便车。三一重工总裁向文波也曾表示,美国法官在他的判决书里等于画出了一条“路线图”,外国企业怎么通过法律维权,以后的中兴、华为等其他中国企业可以参考。
华为两度起诉美国政府
并非所有起诉美国政府的中国企业都能获得胜诉。
事实上,即使是将范围从中国企业起诉美国政府放大到中国企业在海外打官司,胜诉的可能性也并不算高。
以最为常见的“337调查”引起的诉讼为例,有数据显示,近年来,中国一直是美国“337调查”的最大受害国,而在已判决的相关案件中,中国企业的败诉率曾一度高达60%,远高于世界平均值26%。
而对于这些在海外打官司的中国企业来说,很大的一个困难就在于高额的诉讼费带来的经济负担。据人民日报海外版报道,曾经于2004年和通领集团一起在美国应诉的上海美好公司就是坚持到2009年再也支持不下去了。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经济承受能力较好的大企业,在起诉美国政府的这场战争中,也依然要面临着很大的不确定性。
早自2019年初开始,同样受美国政府打压的华为就曾两度对美国政府提起诉讼,但截至目前,案件仍然还在审理过程中。
2019年3月7日,针对美国政府对华为的不断打击行为,华为在深圳总部召开发布会,宣布针对美国《2019财年国防授权法》第889条的合宪性向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这一针对华为的销售限制条款违宪,并判令永久禁止该限制条款的实施。
2019年5月28日,华为又提交简单判决动议,要求法院加快审理此案。但仅一个多月后,就有消息爆出,美国政府于当地时间7月3日要求法院拒绝受理此案。
2019年12月5日,华为再次在深圳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对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发起诉讼,而发起诉讼的原因主要是因为,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于11月22日通过的一项“将华为认定为美国国家安全威胁,并禁止美国农村地区运营商使用通用服务基金(USF)购买华为设备”的禁令“违反了立法的正当程序原则,也涉嫌违法”。
截至目前,华为起诉美国政府的相关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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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通过华为与比亚迪的案例,能够真正对中国其他企业产生深刻启示。学习这二者,不只是学习表面的一些管理方法论与工具,而是能够学习它们深层次的技术信仰,学习它们在技术研发上压强式投入的雄伟魄力。